建立健全老年人群营养筛查与评价制度,开展老年人群的营养状况监测、筛查与评价工作,逐步覆盖全县80%以上老年人群,基本掌握我县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人群提供膳食指导和咨询。指导医院、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社区食堂合理营养配餐。建立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管理与照护制度,逐步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推进完善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实现营养工作与医养结合服务内容的有效衔接。(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协)
4.吃动平衡行动
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大力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合理膳食”和“适量运动”等行动。倡导平衡膳食的基本原则,坚持食物多样、谷类为主的膳食模式。推广应用《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指导日常饮食,量化用盐用油,控制食盐摄入量,同时减少隐性盐摄入。宣传科学运动理念,对超重、肥胖者进行饮食和运动干预,引导居民养成“管住嘴,迈开腿”的健康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科局)
推动体医融合发展。开展糖尿病、肥胖、骨骼疾病等营养相关慢性病人群的营养状况和运动行为调查,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营养运动健康管理模式。宣传推广营养相关慢性病运动处方,发挥运动干预在营养相关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
5.临床营养行动
建立完善临床营养工作制度。加强临床营养科室建设,组建营养支持团队,使临床营养师与床位比例达到1:150,开展营养治疗。到2030年,全县二级医疗机构建立临床营养科。(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推动营养相关慢性病的营养防治。以临床营养干预指南为指导,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及癌症等慢性病的临床营养干预工作。探索建立家庭营养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加强医护人员临床营养知识培训,开展住院患者营养筛查、评价、诊断和治疗。落实以营养筛查—评价—诊断—治疗为基础的规范化临床营养治疗路径。(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依法履职。各单位要围绕各自职责、责任分工和工作实际落实相关工作,要强化组织保障、统筹协调,制定相应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将《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我县营养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经费保障,有序开展工作。县财政要加大对国民营养计划工作的投入力度,依据具体的实施项目安排必要的经费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投入,推动国民营养工作顺利开展。
(三)广泛宣传动员,强化交流合作。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学会、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对国民营养计划的普遍认知,争取各方支持、促进全民参与,并加强部门、专业机构的交流协作,通过项目合作、教育培训、学术研讨等方式,提升营养健康工作的深入推进。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