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镇村建所工作职责
38.在城乡建设规划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作为审批规划和批准建设的重要依据。
39.负责对房屋建筑和重点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处理。
(六)国土所工作职责
40.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市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41.负责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品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42.负责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43.定期排查地质隐患,针对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避灾减灾预案。
(七)镇社事办工作职责
44.结合民政工作的特点,组织拟订各类民政社会福利机构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认真抓好敬老院的安全工作。
45.做好对安全生产事故受灾人员的安置工作,组织落实救灾物资,配合搞好善后处理等工作。
(八)镇环保办工作职责
46.负责环保隐患排查和治理。
47.负责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48.负责组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秸秆、垃圾、杂物禁烧和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和转运,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辖区内规范处置建渣、矿渣、煤矸石、废旧物品等固体废物,指导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置。
49.负责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工作。
(九)金元派出所工作职责
50.负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并指导社会消防力量的培训,对辖区餐饮店、寺庙、敬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检查工作。
51.负责公路上行驶的机动农用车辆、辖区内校车、客运车辆、摩托车等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大检查行动。
52.负责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对民用爆炸物品道路运输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打击无证运输、买卖、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行为。
53.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
54.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管理案件。
(十)镇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