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规划局、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水务局,各园区、社区,各镇乡
26.实施治理与修复规划。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落实省、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推进省级项目库建设,积极申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制定《遂宁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大英县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全面整治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涉重金属企业等各类土壤污染源,完成年度治理与修复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国土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工业集中发展区
27.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加强治理修复工程施工管理,督促责任单位设立公告牌,采取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完工后要开展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工业集中发展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自觉担负起本单位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认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19年1月10前,县级各牵头部门和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将2018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报大英县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三大战役”办汇总后向市环保局和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监督执法。严格贯彻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污染地块和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保督察和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对涉土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污染物的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三)严格评估考核。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大英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大英县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办法》,加强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终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土壤环境问题突出、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单位,逗硬扣减目标分。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