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1 |
全面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困难成年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分类施保政策 |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 |
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 |
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3 |
全面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
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4 |
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收视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 |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总工会,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5 |
全面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参保和报销优惠制度,将基本的治疗性康复辅助器具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
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6 |
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优先惠及残疾人,落实困难残疾人家庭租赁型保障住房租金减免政策。到 2020年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7 |
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
县残联、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
8 |
出台残疾人免费乘坐县内公交车政策 |
县交运局、县残联、县财政局 |
9 |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研究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 |
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10 |
落实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 |
县残联、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 |
11 |
贫困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救治 |
县卫计局、县综治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 |
12 |
开展农村残疾人扶贫解困 |
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 |
13 |
组织城乡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 |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
14 |
扶持8个农村残疾人“阳光扶贫基地” |
县残联、县扶贫移民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15 |
扶持3个残疾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 |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地税局、县财政局,各镇乡 |
16 |
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
县人社局、县经信局、县国资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17 |
扶持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 |
县残联、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18 |
扶持残疾人辅助就业示范机构建设 |
县残联、县财政局,各镇乡,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19 |
落实残疾人税收优惠政策 |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0 |
县级财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额15%的比例,用于对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残疾人的直接补贴 |
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1 |
实施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 |
县卫计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2 |
开展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 |
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3 |
为残疾儿童提供包括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并将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落实残疾学生全程连续助学制度 |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4 |
建设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活动室 |
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5 |
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进家庭项目 |
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
26 |
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实残疾人专用停车位,逐步推进农村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快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落实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 |
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公安交警大队,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7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
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残联,各镇乡,工业集中发展区、城东社区、城西社区管委会 |
28 |
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主要新闻栏目加配手语解说和字幕,电视台、广播电台及其所属新闻网站开办残疾人专栏节目。 |
县文广新局、县残联 |
29 |
建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
县司法局、县残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