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与计划一致,年度内按规定拨付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及执行有效。
(三)项目实施。全年开展督查督办事项600余件;督查督办临聘2人,发放工资2人,工资按时、准确发放率达到100%,临聘成本支出8.85万元;及时为全办干部13人报销差旅费用,准确率与及时率均达到100%,差旅费成本支出为10万元;准时召开业务工作会议10余场次,会议相关费用发放准时率达到100%。
(四)项目结果。充实了督查督办、优化营商环境、绩效服务等基础性保障工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实施,为深入推进“大美大英”建设提供督查智慧和力量。
四、评价结论
督查督办及绩效服务和营商环境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全力保障了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助力营造了全县良好营商环境,为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供督查保障。
五、存在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资金支出中存在不够精准等问题。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优化支出,统筹管好用好资金,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
目标绩效管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目标绩效管理是根据县委绩效办三定方案的工作职责及工作需要而编制的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县目标绩效考核等工作费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2023年通过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内容,全年组织开展目标绩效培训120人次,完成年度内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制发31件,购买一套设备,统筹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提升全县目标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3万元,主要支出方向为开展业务培训、制发相关文件、购买一套设备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9.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15%,结余4.1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县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正常开展,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对标跨越、提质提速、赶超进位。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确保达到项目年初预算绩效,有效使用预算内资金,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督查督办、优化营商环境、绩效服务工作职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进行自评,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
(三)评价选点。按照财政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对年初预算资金及年末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本次自评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方法从多个角度对项目进行分析。
1.分级评分法,通过对项目支出设置目标值,设置五个等级,对照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逐一评级评分,对项目进行分析。
2.比率分值法,通过梳理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按照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安排资金比率,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分分析。
3.缺(错)项扣分法。通过梳理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来分析项目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等,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达到项目绩效目标。
(五)评价组织。为完成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县委绩效办落实专人开展项目自评工作,严格结合评价内容,按照县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社会效益、受益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
三、绩效分析
(一)项目决策。立项依据充分、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明确、预算编制科学、资金分配合理。
(二)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与计划一致,年度内按规定拨付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合规、管理制度健全及执行有效。
(三)项目实施。全年制定考核办法与考核细则31个,各项办法与细则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但受市级考核办法出台进度滞后影响,全县各项考核办法制发较为滞后,制发文件支出成本6.61万元;为全办13人提供目标绩效保障,发放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支出成本3.23万元。
(四)项目结果。科学化实施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四、评价结论
目标绩效考核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常态化推进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构建了更加健全完善的考核体系,进一步调动起干事创业激情。
五、存在主要问题
存在因考核办法制定滞后导致资金拨付较缓慢等问题。
六、改进建议
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优化资金支出,确保又快又好使用考核相关资金。
目督系统运行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目督系统运行是根据遂宁市委绩效办于2019年统一组织要求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督查,推进督查督办与目标绩效考核工作更便捷的部署要求及工作需要而编制的项目,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全县目标绩效督查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维护使用、日常工作开展等工作费用。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2023年通过实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内容,全年保障目督系统正常运行,购买移动云服务和技术运维服务,有序推进“互联网+”督查高效运行,提升督查督办工作水平。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该项目财政预算资金12万元,主要支出方向为购买移动云服务及系统运维服务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11.1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92%,结余0.8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保障全县目标绩效督查管理系统正常运行、推进线上督办工作有序开展。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确保达到项目年初预算绩效,有效使用预算内资金,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督查督办、优化营商环境、绩效服务工作职责。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通用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方面进行自评,对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成本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价。
(三)评价选点。按照财政统一安排部署,集中对年初预算资金及年末资金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本次自评运用分级评分法、比率分值法、缺(错)项扣分法等方法从多个角度对项目进行分析。
1.分级评分法,通过对项目支出设置目标值,设置五个等级,对照项目内容完成情况逐一评级评分,对项目进行分析。
2.比率分值法,通过梳理项目实际支出情况,按照实际资金支出与预算安排资金比率,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评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