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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2024-8-30 21:3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2| 评论: 0|来自: 卓筒井镇

摘要: {"原始ID":"05ef56f646611e56b64db06610e9afba","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2日","发布者":"卓筒井镇","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4/09/03/6a5a6be0-b2fe-4c5d-9fa0-6793265d18d6.xlsx","Name":"附件2:2023年卓筒井政府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Filetype":".xlsx"},{"Filepath":"/UploadFiles/2024/09/03/e75398fa-5e00-4563-b530-d81f51e55c50.xls","Name":"附件1:2023-197-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Filetype":".xls"}]}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关于完善村级公共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川财预〔2023〕84号)文件要求,针对各村资金需求情况,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将该笔项目资金分为两部分使用,一部分用于支付给各村社区,用于日常办公和运转;一部分资金作统筹支付,用于部分村急难险重事项支出和报刊费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村(社区)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各村社区建立了良好体制机制,在办公运行和维护本村稳定上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全镇12个村一个社区工作会议次数240次,参会及时率93%,确保各项方针政策及时传达给群众。资料印刷16万份,各村购买办公耗材次数大于10次,确保日常表册上报以及办公运转。卫生环境清理47.3平方公里,保持良好村貌。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确保了村(社区)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社会和谐,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职责不清。预算绩效都是财政办独自完成项目的绩效申报、自评。由于财政办人员少,缺乏预算绩效专业人员,缺少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承担了本该由业务部门承担的绩效工作,简单地将绩效目标制定、跟踪监控等专业性工作归口于财务人员,没有专人承担绩效管理职责,导致业务管理与绩效管理脱节,弱化了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最基本环节。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对预算绩效的管理仅存于财政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没有意识到预算绩效管理对自身行业部门的重要意义,导致其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淡薄。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预算绩效管理应明确职责,按照谁支出、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资金使用部门是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主管部门负责加强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的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绩效管理,并对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监控和财政绩效评价。要通过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现层层监督。要大力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切实营造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良好氛围。

二是提升绩效指标编制针对性。财政部门要指导各预算部门做好绩效指标的设计工作,重视重点评价工作,因地制宜制定普遍适用的共性指标和适合本项目的个性指标。各预算部门要继续深化绩效申报及自评工作,在不同项目核心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上下功夫,做到各级预算指标均能全面、科学地评价本部门项目资金运用情况,从而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的运行效率。

附件4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地对2023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在2023年度需要预算54.384万元,发放88个村(居)民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标准515元/人/月,以维持村(居)委会日常工作运转。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每月由镇社事办核实在职小组长人数后,将发放名单制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镇财政统一发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完成。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资金共计54.38万元,批复54.38万元。

2023年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54.38万元

54.38万元

54.38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大民发〔2021〕62号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23年村民小组优化统计表要求,镇社事办按村小组长在职人数进行统计,报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交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后实施,该项目目标制定符合现实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村(居)小组长优化待遇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村(居)小组长生活补贴发放88人次,共计54.38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维持村(居)委会日常工作运转,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5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需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0.5万/村,共计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打印耗材、采购办公耗材、开展知识讲座等。保障集体经济薄弱村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项目实施情况

此项目实施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由槐花村挂片领导把关,负责对集体经济发展进行把关,所有经费花费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报销资料先由村负责人、见证人以及驻村干部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政审核票据,镇长签字,再由镇财政统一发放。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共计0.5万元,批复0.5万元。

2023年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

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0.5万元

0.5万元

0.5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100%。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核定的2023年脱贫村、乡村振兴重点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驻村工作队预算情况表,我镇对槐花村集体经济薄弱整改情况进行督导,由挂片领导指导,驻村干部负责督促,工作队员负责落实,确保摘掉软弱涣散帽子。

(二)项目管理情况。

大英县卓筒井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1.管理制度健全。根据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2.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3.财务监控有效。镇督查室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项目产出情况。

集体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个数1个,主要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办公耗材,共计0.5万元,保障该村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我镇全体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保障集体经济薄弱村驻村工作队日常工作正常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维护了社会稳定。充分调动了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五、存在主要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附件6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3社区干部保险项目)

县财政局:

根据贵局《关于开展2023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要求,我镇高度重视、客观公正的对2023社区干部保险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安排预算,按要求补贴社区干部4人保险。

(二)项目实施情况

由镇社事办核实在职社区干部人数后,根据其购买保险凭证按要求填报保险补贴,将发放名单制表,由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由镇财政统一发放。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完成。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3年申报社区干部保险项目资金共计2.22万元,批复2.22万元。

2023年社区干部保险项目申报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明确绩效目标,控制成本,提高项目发挥作用,严格按照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严格按照批复项目的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使用。

(2)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22万元

2.22万元

1.97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卓筒井镇2023年社区干部保险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

按照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评价指标体系

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三)评价方法及评价标准

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自评,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通过对卓筒井镇2023年社区干部保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根据大村建〔2020〕2号要求,镇社事办按社区干部在职人数进行统计,报县民政局审批通过后,交由县财政统一预算后实施,该项目目标制定符合现实需求。

(二)项目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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