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6.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建设、购买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河边镇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项目、村(社区)干部报酬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项目、村(居)小组优化调整小组长待遇项目等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 《2021年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人大代表工作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指用于粮食抽样调查以奖代补资金。
1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机关日常运转经费
14.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非公经济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关心下一代工作支出。
16.国防支出(类)其他国防支出(款)其他国防支出(项):指用于基层武装工作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
2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用于本单位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2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用于本单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以奖代补支出。
22.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城乡环境治理基本支出。
23.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环境整治工作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城乡基层治理能力建设。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下属单位的基本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指用于农村道路建设。
2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指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脱贫攻坚经费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指用于一事一议建设资金。
3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村(社区)干部报酬、村民小组长工资和离任村干部补助。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指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支出。
3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用于道路交通管理。
3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用于政府安全监管。
3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河边镇人民政府下设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党建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5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便民中心、产业发展中心、宣传文化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
(二) 机构职能。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人大、政协、工会、目标考核、督查督办、内务管理、效能建设、保密等工作。主要对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绩效办、县委党校、地志办、档案馆、总工会等上级部门。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承担宣传思想教育、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党务、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工委、政工人事、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工作。主要对接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纪委、县委巡察办、团县委、县委编办、文化广电旅游局、文联等上级部门。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卫生健康、劳动保障、民政等工作,牵头承担乡镇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民政、老龄、惠民帮扶、科技、卫生、艾滋病防治、人口计生、教育、保险、献血、劳动和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务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武装、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等工作。主要对接民政局、卫生健康局、经科局(科学技术)、科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教育体育局、残联、行政审批局、大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等上级部门。
4、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体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作。主要对接综合执法局等上级执法部门。
5、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稳定、12345热线办理、政法、防邪、依法治理、扫黑除恶、防汛、气象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主要对接县委政法委(综治委、扫黑除恶办等)、公安局、信访局、应急局、热线办、气象局等上级部门。
6、财政工作办公室,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具体负责:财政、税收、审计等工作。主要对接财政局、审计局、税务局等上级部门。
7、乡村振兴办公室,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扶贫开发等工作,主要承担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劳务输出、农民工服务等工作。主要对接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等上级部门。
8、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产业信息收集、信息交流平台搭建、提供产业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统计、能源建设、移民开发、节能减排、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商贸流通、金融、企业、通信、民生工程、农业、农技、农机、农电、农经、农田基本建设、一事一议、蚕桑、林业、退耕还林、蔬果基地建设、水果、柚子发展、柠檬基地建设等工作。主要对接发展改革局、商务经合局、统计局、工商联、大英生态环境局、治理办、农业农村局、供销社等上级部门。
9、镇村建设办公室、负责城镇基础设施及农村道路建设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具体负责:易地搬迁、交通运输、农村公路建设、水利、城乡规划建设、城镇建设与管理、质量、社区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招投标管理等工作。主要对接大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大英县发展和改革局、大英县水利局等上级部门。
(三)人员概况。
我镇纳入财政预算行政编制73个,其中公务员44个,工勤人员4个,事业编制25个。目前实有64人,其中公务员4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9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我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5.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60.47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我镇支出合计1626.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65.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60.47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预算概况。2021年我镇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1626.18万元,总支出1626.1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26.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14万元,占26.02%;国防支出3万元,占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3万元,占3.78%;卫生健康支出26.87万元,占1.65%;城乡社区支出36万元,占2.21%;农林水支出1021.67万元,占62.83%;住房保障支出46.07万元,占2.83%;金融支出8万元,占0.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万元,占0.49%。
2.预算完成情况。2021年预算执行较好,无资金结余。
3.绩效目标制定。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我镇所有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并完成了绩效目标。
4.2021年预算编制准确。
5.支出控制。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资金范围内合理支出。
6.预算执行进度。2021年人员经费预算收入543.36万元,支出543.36万元,支付率100%;公用经费预算收入122.35万元,支出122.35万元,支付率100%;项目经费收入960.47万元,支付960.47万元,支付率100%。
(二)结果应用情况。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使用效益高。表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和追加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二是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资金支付正常;三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四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现金支付现象。
2.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保障了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精准扶贫”及新冠疫情等突发疫情的经费开支。
(三)自评质量。
根据《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为9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二是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相关业务部门缺少对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认识。
(三)改进建议。
通过明确各相关机构和人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实现层层监督,进一步完善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协调配合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
附件2
2021年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辖2个社区、26个行政村,我镇纳入财政预算行政编制 73个,实有人数65人,其中公务员42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20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增强镇、街道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防灾应急救助、关心下一代工作、依法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应急、基层武装等工作。
(三)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于当年预算并批复到位。
2.2021年度乡镇基本财力保障经费资金78万元,累计支付78万元。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3万元,依法治县2万元,城乡环境整治28万元,信访维稳调解3万元,安全监管8万元,政府采购3万,武装基层工作3万元,乡镇基础和场镇街道维护8万元,临聘人员工资20万。
3.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大英县河边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制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根据基本财力保障资金使用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报账制度,明确报账程序、审核报账手续、收集报账资料,及时归档整理。做到合法、合规、完整。
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我镇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认真审核把关,对资金报账程序和手续实际严格审查,程序不符不报、手续不齐不报、用途不符不报、项目不实不报,全面规范资金运行。
三是财务监控有效。镇纪委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制定考核办法,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做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绩效自评相关材料。
三、综合评价结论
该项目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而言,整体发挥的社会效益明显,切实改善民生重点热点问题,经评价小组综合分析,评价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该项目实施情况与计划一致,项目立项规范,目标合理、指标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具体的绩效目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二) 项目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