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点工作 (一)助推脱贫攻坚已完成情况 2008至2016年,在全县45个贫困村中已实施完成8个贫困村(黎明村、新龙桥村、端祥村、五龙寨村、得鱼沟村、万马村、三溪口村、驼柳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涉及8个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11050万元,贫困村投资2400万元,有效改善了项目区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2017年扶贫工作计划 1.已开工建设天保镇保丰村等5个村、玉峰镇指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其中沙石咀村、指石河村2个村为贫困村),总投资1672.39万元,贫困村投资696万元,建设规模1.57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31万亩,新增耕地0.11万亩,项目区直接受益1185万人,惠及贫困人口520余人。 2.计划实施蓬莱镇红林村等5个村、河边镇驰丰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其中柏岭村、五谋村、金钩村、兰坭村4个村为贫困村),总投资3093.04万元,贫困村投资893万元,建设规模2.35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99万亩,新增耕地0.21万亩,项目区直接受益1.73万人,惠及贫困人口0.4万人。 3.争取立项金元镇、天保镇、回马镇3个土地整治项目(其中:峦苍柏村、江关咀村、狮子寨村、枯井村、金竹村为贫困村),项目总投资4100万元,目前,该批项目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1260万元, 我局正积极协调省财评中心进行财评。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圆满完成,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国土资源局局长为项目指挥长,局分管领导和所在乡(镇)镇长为副指挥长,县级相关部门对口联系领导为指挥部成员的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建设指挥部下设综合办公室、工程建设地方工作办公室、工程技术管理科、财务管理科、项目档案室等,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严把进度关、质量关、安全关,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和廉政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制定制度,严格执行。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有关规定,制定 “两办法、六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监理制度、合同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公告制度。 (三)进度月报,季度督查。实行土地整治扶贫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月报制度,同时将进度情况在“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进度填报系统”中进行填报。县政府督查室将根据月报表情况,每季度督查进度,并将督查情况适时公布,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四)广泛宣传,群众参与。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着力宣传土地整理项目的相关政策法规,组织召开群众大会,对广大群众着重宣传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目标和意义,赢得广泛支持,形成社会共识。鼓励农民积极参与,让群众真正明白项目工程建设自己才是最大受益者的深刻道理。 四、时间节点 (一)天保镇保丰村等5个村、玉峰镇指石河村土地整治项目于2016年12月26日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5月底全面竣工。 (二)蓬莱镇红林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和河边镇驰丰村等6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完成前期工作,计划于2017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 11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今年开工建设回马镇枯井村、金竹村、芦林沟村、隆盛镇冉家坝村土地整治项目(其中枯井村、金竹村为贫困村),项目总投资1279.56万元,贫困村计划投资566.81万元。 附件:大英县2017年土地整治扶贫项目建设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