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供销社、县扶贫移民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3.引导贫困村农特产品入网。积极引导支持大英农特产品相关企业(特别是贫困村农产品)参加县内外电商展,入驻知名度高、销售额好、特色突出的电商平台,推动贫困村农特产品展示展销平台发展壮大,让贫困村通过电商扶贫增收。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镇(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4.加强贫困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贫困村参加农村电商知识培训,重点学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相关政策及先进经验,提升贫困村对电子商务的应用能力。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点为贫困农户代购农资、日常生活用品、代买火车票、汽车票、代充话费等功能,切实降低农户的消费成本。借助科研院校、专业培训机构、知名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电子商务商(协)会等社会力量,加强对本地涉农电商企业、涉农创业人员进行电子商务专业培训,全年培训人员不少于230人,培训次数不少于4次。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9月底前 (三)促进现代商贸流通转型升级 指导支持镇(乡)建设改造镇(乡)农贸市场及其他传统商贸流通企业等市场体系,改进商品服务模式,加强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配送体系等流通配套设施建设,夯实商贸流通扶贫基础。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四)推进贫困村农特产品拓展市场 做好“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川货全国行”市场拓展两大活动,精心组织贫困村特色农副产品参加相关活动,为贫困村特色农产品更加深入地打入国内外市场,提供机遇、搭建平台。积极引导贫困村专合组织、协会拓展市场,扩大“农青鲜”“卓筒井”等品牌影响力,组织重点连锁销售企业、餐饮企业、电商平台及电商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级产品宣传推介、产销对接、出外拜访批发市场等活动,努力助推贫困村增收、贫困户脱贫。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经信委,各镇(乡)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2017年11月底前 三、资金筹措 根据市级相关考核办法,主要利用县级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和驻村帮扶责任部门出资支持商务扶贫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