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固定资产的界定,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财务、经济状况,务必如实填报,有关人员签名(盖章)有效。
七、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八、本报告书报县民政局1份,不得复印。大英县民政网上可复制下载,请用A4纸双面打印。
★ 社会团体每年年检时间。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止。未按规定年检的社会团体和违规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 工作联系。大英县民政局(登记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咨询、通知、工作安排等业务请及时收查。
联系电话:0825-7833680
一、 基本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