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20.社会团体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限召开会员(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
21.不履行相应程序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22.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有净资产低于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23.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理事会或董事会的;
24.民办非企业单位违规设立分支机构的;
25.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期满,社会组织应当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我局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
我局对拒不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将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八、年检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组织好所属社会组织按时年检,同时指导社会组织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资料,做好年检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及时督促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
(二)各社会组织要认真总结2022年度工作,如实填写年检报告书,并指派专人负责年检工作,确保年检质量。
(三)年检材料必须真实,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年检材料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需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四)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将不予补检;年度检查不合格及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将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纳入遂宁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向社会予以公告;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撤销。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大英县民政局政务网、大英县社会组织促进会QQ群330876235(加入时请务必注明社会组织名称)下载。
(二)年检地点:大英县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
(三)
联系电话:0825-7833680
附件:1.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2.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
4.大英县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
大英县民政局
2023年2月13日
附件1
社会团体
年度检查报告书
( 年度)
社团名称 (盖 章)
统一代码
法定代表人 (本人签章)
业务主管单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监制
填表须知
一、社会团体必须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报告书》。
二、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主要填写登记、备案事项中发生变更的内容。
三、本年度机构增减情况,主要包括: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增减情况。
四、党政干部兼任社团职务情况,主要指:按有关规定不得兼任社团职务的人员在经过规定的部门批准后的任职情况。
五、本年度重大活动情况主要列举本会重大的学术、业务活动、接受捐赠、资助和开展公益活动以及遵纪守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