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民发〔2023〕18号
大英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县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全县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县级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将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目的
年检年报是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履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的重要途径,也是法律法规明确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请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并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协同处置(请各业务主管单位明确专人加入大英县社会组织促进会QQ群330876235)。
请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年检年报工作。
二、年检对象
2022年6月30日(以证书上的发证日期为准)前经大英县行政审批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2022年度检查。
三、年检时间
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四、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情况;
(二)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从业人员及内设机构变动情况;
(四)重大活动开展、报告、备案情况;
(五)财务管理情况;
(六)党的建设情况;
(七)根据《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章程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函〔2018〕78号)精神,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写入章程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五、年检材料
(一)社会团体需提交的材料
1.社会团体年检报告书及财务报表(2022年度);
2.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3.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
4.社会团体现任负责人名单(会长、副会长及秘书长);
5.社会团体2022年度4次及以上党建、志愿服务活动图片;
6.大英县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调查表;
7.所有资料均需加盖组织公章方为有效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