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务接待费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15万元,下降91.1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12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5万元。
具体内容包括:接待船山区检查杨建同志档案0.0568万元;接待市绩效评价工作组0.0780万元;接待市一行检查正风肃纪0.0980万元;接待邹娣政审考察一行0.06万元;接待市调研组调研定向融资情况0.1万元;接待市局调研网络安全建设0.36万元;接待营商环境考核组0.0699万元;接待市局调研组0.11万元;接待市财监检查预算公开情况0.0840万元;接待涉农资金检查组0.0780万元;接待绩效管理工作督导组0.0524万元;接待市局调研一行12人0.144万元;接待土地使用权审计组0.151万元;接待招商引资组0.056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36万元,比2020年减少59.4万元,下降34.9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约使用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49万元,主要为购买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具、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因本单位增量项目未达到100万元,延续项目增幅未达到30%以上,故未对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大英县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职工餐费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6(项):指财政事务。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8.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指住房改革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大英县财政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主要包括:大英县财政局机关、大英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大英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大英县财政监督检查局、大英县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大英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PPP)中心、大英县财政预算编审中心、大英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中心。
(二)机构职能
I. 拟订全县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财政资金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国有资产、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税政事项,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县一级承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