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管理情况
结合巡察项目特点,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为加强巡察项目管理,巡察工作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县委巡察办统一执行,确保巡察工作正常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1年县委巡察办组织开展五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对11个部门(单位)党组织、1个国有企业、2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全面完成五届县委73个巡察对象的全覆盖和10%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回头看”的目标任务。同时,在全市率先启动新一届县委首轮巡察,对7个部门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
(二)项目效益情况
县委巡察工作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双覆盖。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上和具体工作中,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委巡察办2021年部门支出满足了巡察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了巡察计划和任务的顺利完成,巡察工作取得了不错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编制方面。年初绩效目标编制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不够细化。二是绩效评价开展方面。年度绩效目标评价考核指标设置还有待优化,评价方法科学性还有待提升。
(三)相关建议
因单位绩效自评人员理解偏差,自评重点可能有些许差异,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对绩效自评人员进行统一培训,提高绩效自评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