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统筹谋划、科学设置绩效指标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三是加强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自评,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附件2
2021年县委巡察办专项预算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财政部门分配县委巡察办2021年巡察经费专项共177.26万元,主要目标是完成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工作及做好六届县委巡察开端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开展的正常运转。县委巡察办根据财政要求,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支出,大额支出经室务会讨论通过再支出,严格控制项目资金支出总额,做到无预算不支出,非必要不支出,切实把项目资金花在刀刃上,所有资金均通过转账或者电汇支出,无现金支出,杜绝资金在流通中发生损失。2021年县委巡察工作在任务不减少的前提下,以减少抽调人员的方式减少巡察补助支出;以原则上取消酒店住宿的方式减少巡察住宿费用支出;以酒店就餐改为纪委食堂就餐的方式节约生活费用。
(二)
项目绩效目标
巡察项目实现了五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和六届县委开局的总体绩效目标,具体为组织开展五届县委第十四轮巡察和六届县委首轮巡察,共对18个部门(单位)党组织、1个国有企业、2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回头看’”,全面完成五届县委73个巡察对象的全覆盖和10%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回头看”的目标任务。发现问题279个,移交问题线索41件。巡察项目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巡察项目绩效自评运用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到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根据计分标准,采用整体评价与样本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并行,部分指标按照时间节点,执行进度,卡点折算,确保巡察项目自评方法易操作、实用。
(四)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巡察经费经年初预算,财政局审批,最后下达指标。切实需要增加项目经费,向财政部门请示,经财经委员会及县级分管领导批示,做预算调整。
(五)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巡察项目为县财政资金,由县财政部门统筹分配。
2.资金到位。2021年巡察经费由财政部门及时下达大平台,及时支付。
3.资金使用。2021年巡察经费在2021年12月大平台关闭前,在合规合法支付范围内,与预算相符,安全、规范、有效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全额用完,支付过程中未发现相关问题。
(六)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县委巡察办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年初制定巡察方案,确定被巡察单位,根据巡察组分配巡察任务,抽调巡察人员,开展现场巡察工作,形成巡察报告,召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反馈巡察问题,明确巡察整改时限,验收巡察整改成效,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