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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2-9-4 11:3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2|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5e24115fe34f4ddb9ef3a3cd6d4a6449","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4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3/09/18/d7e50718-1d84-4714-a430-3f3b27a8eb09.XLS","Name":"中国共产党大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Filetype":".XLS"}]}

2021年1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县委政法委

实施单位

县委政法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0

执行数:

40


其中:

财政拨款

40

其中:

财政拨款

4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县委政法委通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防止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切实维护县内社会安宁。

县委政法委通过宣传、督导检察、指导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使得县内社会安宁。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2

≥2


质量指标

购置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兑现设备购置时限

≤12月

2月


成本指标

购置设备总成本控制

≤15万

≤15万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黑恶势力逐渐减少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扫黑除恶制度健全性

健全

健全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群众满意度

90%以上

90%以上


 

  

附件2-4:

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网格化服务管理)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43号),我县2014年开始全面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以信息化为支撑,建设跨部门、跨层级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县、乡、村、网格四级服务管理体系。该项目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4年至2018年,我县按照社区300至500户为一个网格、每个村为一个网格的标准,划分网格431个(其中社区网格132个、农村网格299个);县城区配备93名专职网格员,由社区(园区)管委会聘用、管理,农村片区配备338名兼职网格员,由村(居)两委三职干部兼任。为进一步提升网格管理质效,经向县委、县政府请示同意,由县委政法委从2019年开始,将县城区专职网格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县财政每年预算网格管理专项经费到县委政法委。

(二)项目实施情况。网格管理员履行“五大员”即信息员、调解员、协管员、服务员、宣传员的职能职责,承担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任务。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确保群众呼声有人听、群众疾苦有人理、群众事情有人办、群众矛盾有人解,为平安大英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2021年预算申请网格化服务管理运行经费265万元,实际到位26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支出265万元,县委政法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没有进行挤占、挪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内容。县委政法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模式,确定第三方公司为中标单位,网格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网格员主要承担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治安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任务。按照项目资金用途,分为劳务费和网络链路费用两笔,其中劳务费主要用于专职网格员工资支付,网络链路费用主要用于网格管理手持终端机、50路电脑平台链路费。县委政法委根据资金用途,制定了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项目完成指标下设4项三级指标:网格员个数、信息系统电路数,全市考评排位,按照规定时限对特殊人群进行走访,经费控制。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根据本次开展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结合评价内容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主要设置7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基础管理、完成质量和社会效益。

(三)评价方法。县委政法委根据本单位项目绩效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部门自评,最终形成部门自评报告。

(四)评价标准。县委政法委按照《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2〕131号)文件要求作为评价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2021年申请网格运行管理项目工作经费265万元,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该资金主要用于网格管理手持终端机、50路电脑平台链路费。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整合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委按要求对网格运行管理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项目资金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县委政法委网格化运行项目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43号)文件精神和大英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相关标准进行预算,立项依据充分,且设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委政法委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对网格化运行管理项目落实项目负责人,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坚持“一审三签”制度,一切报销票据均由经办人员签字,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会计审查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销,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具体经办人或经费报销人对报销事项和报销票据的真实性负责;签字审核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主要对报销项目、标准、所附要件和票据的合规性负责;分管财务领导对报销审查程序是否完善、经费报销总体合规性等方面予以综合审查。

(三)项目产出情况。县委政法委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网格员个数、信息系统电路数,全市考评排位,按照规定时限对特殊人群进行走访,经费控制4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县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逐步完善和规范县内网格运行机制,网格作用发挥明显,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平安大英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重心更多放在项目实施上。二是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欠佳,缺乏相应的系统培训。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明确考评指标。二是建议行业部门能够组织系统的绩效管理培训,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人员和财务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三是建议适当增加项目预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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