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真正让“遂宁效率”成为“遂宁品牌”

2021年度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2-9-4 11:3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5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摘要: {"原始ID":"5e24115fe34f4ddb9ef3a3cd6d4a6449","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4日","发布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附件":[{"Filepath":"/UploadFiles/2023/09/18/d7e50718-1d84-4714-a430-3f3b27a8eb09.XLS","Name":"中国共产党大英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XLS","Filetype":".XLS"}]}

2021年,县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县禁毒办和县法学会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委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网格管理、禁毒、大调解、扫黑除恶项目等9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9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9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委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委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综治、维稳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县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委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县委政法委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县委政法委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县委政法委是中共大英县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维稳指导股、综治督导股、矛盾多元化解指导股、执法监督股、政治处6个股(处)室,下设事业单位2个:大英县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大英县法学会机关,财务制度由县委政法委统一执行,下设事业单位未单独进行财务核算。

(二)机构职能。根据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大委办〔2019〕41号),中共大英县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委政法委)基本职能有: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

2.扎实推进平安大英、法治大英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全县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

4.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体系,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政法单位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6.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县政法工作政策措施。组织研究政法改革中带有方向性、倾向性和普遍性的重大问题,推进政法改革。

7.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单位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8.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9.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协同县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大英县法学会。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截止2021年底,县委政法委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2人(含单列行政管理1人),其中:公务员12人(含单列行政管理1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9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心8人、法学会机关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县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722.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51万元,年初结转45.93万元,收入合计768.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县委政法委2021年支出76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4.81万元,占38.36%;项目支出473.63万元,占61.61%。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目标制定。按照目标制定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绩效目标纳入委务会集体决策范围,编制的绩效目标要素完整,并且细化量化了绩效指标。本项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2、目标实现。县委政法委2021年收入768.44万元,支出768.44万元,其中:

人员类经费247.66万元,包括工资性支出万元、公务员交通补贴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万元、住房公积金等。

运转类经费47.1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租赁费。

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419.5万元,共计9个,分别为:大调解工作经费9万元、网格管理运行经费265万元、防邪工作经费4.5万元、维稳工作经费9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费9万元、社会治理有效信息奖励基金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经费40万元、禁毒工作经费70万元、法学会工作经费10万元。目标实现项指标分值15分,自评得分15分。

3、 支出控制。部门公用经费及非定额公用支出等科目年初预算书与决算数相等,符合偏差程度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本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4、 及时处置。县委政法委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本项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5、 执行进度。县委政法委在6、9、11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序时进度的要求,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本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6、 预算完成情况。县委政法委2021年12月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达100%。本项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

7、 资金结余率。县委政法委2021年项目资金结余率均小于0.1。本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8、 违规记录。县委政法委严格执行部门财务预算管理要求,没有出现违纪违规问题。本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内部应用。县委政法委建立了对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本项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2、信息公开。县委政法委将按要求将相关绩效信息同决算公开。本项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分4分。

3、问题整改。县委政法委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的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本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4、应用反馈。县委政法委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局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本项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以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总分90分,自评得分90分。

(二)存在问题。财务人员由其他工作人员兼任,缺乏专业性,对绩效管理重点、难点难以把握,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得不够理想。

(三)改进建议。一是建议县财政局每年组织各部门统一进行绩效管理业务培训,包括如何制定绩效目标、容易出现的问题和注意事项等;二是作为业务部门,我们将加强本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三是建议县财政局加强对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纠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2-1:

县委政法委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法学会工作经费)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经县委编办2020年12月29日委批复,大英县法学会机关设置事业编制2人,由县委政法委代管。法学会机关的主要职责是: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定全县法学研究规划和计划,参与法治宣传和法学教育,主管主办法学刊物等。

(二)项目实施情况。县法学会机关通过资料宣传和网络法制宣传,从而达到提高从业人员及学术爱好者的法律素养和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法治水平的效果,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守法氛围。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2021年预算申请法学会工作经费10万元,实际到位1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支出10万元,县委政法委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没有进行挤占、挪用。

(四)项目绩效目标内容。法学会工作经费用于资料宣传和网络法制宣传,购置工作人员办公设备,从而达到提高从业人员及学术爱好者的法律素养和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法治水平的效果,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守法氛围。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劳务费、印刷费、信息化建设、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根据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对项目经费分别制定了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项目完成指标下设4项三级指标,并细化了相应的指标值。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根据本次开展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县委政法委成立了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财务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结合评价内容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内容进行自我评价。

(二)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主要设置7个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项目实施、完成结果、项目效果、基础管理、完成质量和社会效益。

(三)评价方法。县委政法委根据本单位项目绩效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价指标体系采用部门自评,最终形成部门自评报告。

(四)评价标准。县委政法委按照《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2〕131号)文件要求作为评价标准。

三、综合评价结论

县委政法委2021年申请法学会工作经费10万元,申报目标合理、可行,该资金用于资料宣传和网络法制宣传,从而达到提高从业人员及学术爱好者的法律素养和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法治水平的效果,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守法氛围。我委按要求对法学会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基本情况,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项目资金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县委政法委法学会项目按照上级法学会相关部署、结合县内工作实际及大英县财政局部门预算编制相关标准进行预算,立项依据充分,且设定了绩效目标,对资金配置方面有明确的测算依据,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管理情况。县委政法委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对法学会项目落实项目负责人,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报销实行“一支笔”审批原则,坚持“一审三签”制度,一切报销票据均由经办人员签字,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会计审查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报销。所有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具体经办人或经费报销人对报销事项和报销票据的真实性负责;签字审核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主要对报销项目、标准、所附要件和票据的合规性负责;分管财务领导对报销审查程序是否完善、经费报销总体合规性等方面予以综合审查。

(三)项目产出情况。县委政法委按照项目资金用途,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在发展法学会员数、学术论文数、上报学术论文时间、经费控制4项指标达到预期目标任务。

(四)项目效益情况。自法学会机关成立以来,县委政法委认真开展法学会工作,不断健全制度,法治宣传率不断提升,提高从业人员及学术爱好者的法律素养和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等法治水平,营造更加浓厚的全民守法氛围。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大英县法学会机关2021年正式成立,截止2021年底,在编在岗1人,运行还处于摸索阶段,法治宣传氛围还有欠缺。二是缺乏系统的项目绩效培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日趋重要,但项目经办人员和财务经办人员都缺乏专业的业务知识,在目标制定、运用、评价等方面都存在“摸石头过河”的现象。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力度。县法学会机关要结合县内工作实际,在法治宣传服务上下功夫,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建议财政部门组织系统的项目绩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qrcode
手机扫码,畅快体验!
联系客服 关注微信 下载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