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负担补偿功能,为完善“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医疗保障基本方针,按照遂府办函〔2017〕208号文件关于《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应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安排。2021年由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163.81万元,用于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费用。2021年该项目年度预算资金2163.81万元,实际县级财政匹配资金2034.01万元。按照项目绩效预算管理要求,该项目设置有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指标。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此项绩效评估工作由我局办公室牵头,领导组织各项目科室开展自评,科室自评经单位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最终形成单位预算自评报告。该项目评价体系使用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体系,主要采取案卷研究法开展评价,评价标准主要以参保人数和县级财政补助标准为准。
三、
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我局绩效自评结果,该项目设立依据充分、程序合规,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到了依法参保、应保尽保,县级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参保人数、权益记录、成本和社会效益均达标,资金使用绩效较好。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依据充分、程序合规。根据遂府办函〔2017〕208号文件关于《遂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应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安排。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局对该项目费用预算、申报、核对、投保等各环节,安排专人负责,项目预算资金2163.81万元,据实据效匹配资金2034.01万元且全部上解市财政专户。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做到应保尽保,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审核把关、据实结算。
(三)项目产出情况。
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相结合方式组成。其中财政补助部分由财政全额预算,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人数为418521人,县级补助标准为48.6元/人,县级财政足额匹配到位。
(四)项目效益情况。
广覆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在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基础上,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就医个人经济负担,参保群众对医疗保障制度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建议
该项目主要存在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投保人数和财政补助标准预估不准,导致预算与实际经费使用存在差距的问题。建议对接统计局、公安局户籍部门对全县人口摸清参保底数,缩小预算与实际执行的差距。
2021年大英县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基金
县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