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遂宁组工网(http://www.snswzzb.gov.cn/)首页“公务员管理”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星期一)至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23年下半年遂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23年度遂宁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2,以下统称《职位表》)。报考者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单位联系。每人限报1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2023年下半年遂宁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或《2023年度遂宁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统称《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上午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遴选或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或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23年7月17日上午8: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每人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3年7月25日至28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公开遴选不设置笔试开考比例。
公开选调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选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放宽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予以退费。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8月中旬公布,考生可通过遂宁组工网进行查询。
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公开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职位调剂和资格复审
1.公开遴选: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