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和《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县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月30日前将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报县普查办(县应急局622办公室)备案。联系人:张顺芳,联系电话:0825-7967119。
附件:1.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2.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
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
附件1
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川办发〔2020〕58号)、《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遂宁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遂府办函〔2020〕52号)、《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大府办函〔2020〕137号)精神,成立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普查办”)。
一、机构职责
县普查办是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县普查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县普查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县普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拟定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
(二)组织编制县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及有关任务分工方案;负责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备案;组织县级普查任务的实施,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普查任务的实施。
(三)编制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宣传培训方案;组织开展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业务培训等工作。
(四)编制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计划;指导审核各地和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编制的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计划及年度普查计划。
(五)组织收集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基础资料;配合上级开展普查基础底图和必要的空间要素信息制备等。
(六)组织完成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审核、验收和汇交工作;负责县级层面各部门和单位普查成果的检查;指导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本级普查成果的检查验收。
(七)负责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等各类成果汇总、分析;负责县级普查资料归档、成果编制等。
(八)负责大英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总结,按规定开展奖励表彰等工作。
(九)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组成
县普查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成员若干。
县普查办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县普查办全体会议和工作会议,负责审签县普查办重要文件,代表县普查办参加有关活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审签权限范围内的相关文件;在主任委托下,召集和主持县普查办相关会议,代表县普查办参加有关活动。本次普查工作结束前,县普查办及成员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的,由接替其工作岗位的领导及同志负责本单位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一)主 任
王 平 县政协副主席、县应急局局长
(二)副主任
代旭辉 县应急局副局长
(三)成 员
张顺芳 县应急局救灾与物资保障股股长
刘艳琼 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工作人员
陈 艳 县发展改革局办公室主任
胡 林 县经科局企业股股长
蒋晓明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梁海波 大英生态环境局土壤与自然生态环境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