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一)事项名称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二)服务对象
统筹地区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有条件的统筹区可通过符合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疗保险单行支付药品病种认定表》或《基本医疗保险高值药品事前审核表》;
3.病历资料。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员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办结: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病历资料包含所认定疾病的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检验检查报告。
办理地点:大英县医疗保障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 0825-7822590、7824872
投诉电话: 0825-7825920
二十五、门诊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门诊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门诊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渠道
经办机构窗口。
(四)申请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门急诊费用清单;
4.处方底方;
5.参保人银行账户信息。
(五)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六)办理流程
1.申请:参保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经办人员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
3.审核: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审核;
4.拨付:审核完成后进行拨付;
5.办结: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单位代办的可划入单位银行账户,由单位划入参保人银行账户)。
(七)办理进度查询
可通过统筹地区内的医保经办窗口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办理进度。
(八)服务评价渠道
通过经办窗口办理的可现场评价。
(九)备注
医院收费票据包括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
办理地点:大英县医疗保障服务大厅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 0825-7822590、7824872
投诉电话: 0825-7825920
二十六、住院费用报销
(一)事项名称
住院费用报销。
(二)服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