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政办:负责协调本镇防汛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各防汛成员单位和村委员会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办:负责镇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汛情、险情会商并提出应对方案,及时准确传递汛情、工情信息和防汛指令。做好防汛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蓬莱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洪抢险秩序、交通管制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洪与水利水电工程设施的犯罪分子,协助做好群众撤离和转移,做好防汛的治安保卫工作。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库、经发办:负责洪涝灾害统计工作,负责将汛情通知到各渔业、种养殖业主;负责水库防洪安全和河道管理,负责组织排涝所需的机具设备和木材储备工作;负责汛前清障疏浚,汛期水利工程巡查排险工作;接受并完成县防汛办的业务安排,负责全镇防汛技术指导工作。
镇财政办:负责组织本镇防汛抗旱救灾资金筹措工作,及时下达防汛经费并监督使用管理。
镇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负责组织对重大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勘查和预防工作;负责本镇山洪地质灾害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制定山洪地质灾害抢险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山洪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协调解决防洪抢险用地事宜。
镇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组织编制学校防洪应急预案并落实,确保学校校舍、师生员工度汛安全。
县中医医院(卫生院)、兽防站:负责本单位防汛安全,组织灾区医疗卫生、防病防疫、紧急救护、药品器械供应工作。
镇宣传文化中心、镇广播电视站: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防汛信息,防洪紧急时,按指令通过广播电视发布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抗洪任务和命令;负责组织对防汛工作的宣传。遇洪灾时要及时报道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洪抢险救灾的先进经验和模范事迹。
镇社会事务办、镇村建设办:及时掌握和提供洪涝灾情,负责指导协调灾民的生活安排、救灾救济、房屋修复加固、转移安置等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及上报工作。
各总支、村(社区):负责辖区防洪度汛安全;负责组织辖区小河流和低洼地带人员、物资,防内涝工作,负责辖区内水库、堤防、山坪塘等安全及人员安全。
其他未明确职能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防汛抗旱抢险应急工作。
三、预防预警
汛期期间,蓬莱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防汛值班办公室24小时值班,加强同上级防汛部门的联系,接收、收集、整理雨情、水情和工情信息,按会商结果的危急程度,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通过广播、电视、短信、发布汛情通报,并按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加强防洪工程的监测,设置专职监测人员和巡检人员,监测人员对监测情况填写好监测日记,发现安全隐患按管理程序逐级报告,及时处理险情,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预防准备工作:各村(社区)要把防汛保平安的行政首长负责制贯穿到防汛工作的全过程,明确防汛安全责任主体,要分别明确水库、重点防洪区、重点山洪灾害防御地段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指令及时迅速传递。
镇防汛抢险应急指挥部下辖防汛办要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完善预案:各村(社区)要及时修订、完善沿江沿河低洼地带、堤防护岸、水库、灌溉渠道、提灌站、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增强预案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将防洪、抢险、救助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物资储备:镇应急物资储备库要做到品种、数量、库房、保管人员、联系电话、调用制度、运输方式七落实,并登记造册,实行应急物资出入库集中管理,及时清点更换或补充采购应急物资,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同时要报送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水库管理所、各村(社区)等要根据实际情况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采取“自储自备自用”的办法。对应急所需物资、设备、场地和人员应当准备充分和完善。
通信畅通:各村(社区)责任人、水库责任人必须保持通信畅通。保障防洪抢险通信需要。
气象预警:镇防汛办公室在接收到县气象局、县防汛办、县应急局提供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和汛情预警信息后。及时做出初步判断结论,经领导同意后第一时间迅速向全镇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