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信访局的预算编制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填报、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及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编制情况等都严格按照财政局要求填报。
(二)执行管理情况
县信访局不涉及市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中省专款分配合规率等相关内容。预算经费开支收支平衡,三公经费也未超标,达到了财政局相关要求。
(三)综合管理情况
县信访局制定了内控制度,对其资产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盘点,及时公开了预决算相关信息,依法接受财政监督。不涉及政府性债务管理、非税收入执收等内容。
(四)整体绩效
县信访局认真履职,及时对信访工作进行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的对外交流和联络,同时也承担了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整体绩效目标评价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信访局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控制度,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升了资金利用效率,完成了部门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持续抓好“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大英县财政局
2019年2月16日
附件23
大英县财政局
关于2017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整体
支出绩效评价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18〕3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抽调相关股室人员,对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报告如下,请审定。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职能及组成情况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派出机构5个(片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下属单位2个(大英县食品药品稽查执法大队,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大英县食品药品检验所,属于事业单位)。
(二)人员概况
大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有编制75个,其中行政人员21个(包括行政工勤人员2个),事业人员54个(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5个)。截止2017年底,实际到位行政人员20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5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人),比2017年事业人员增加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员减少1人。增加原因人员新进和离职。
二、单位财政资金收支情况及管理情况
(一)2017年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收入资金总额11694011.89元,其中基本经费7270533.89元,项目经费4423478元。
(二)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总计财政支出资金总额10718624.56元,其其中基本经费7469170.43元,项目经费3249319.13元。
(三)本年财政资金结转情况
本年财政结转专项资金结余2573607.33元,项目支出结转2573607.33元。
三、单位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县财政局有关要求,完成基础库、项目库报送等工作。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预算要法度执行预算任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数据均未超过预算数。
(三)综合管理情况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债务;采购业务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相关规定执行;单位资产管理均按要求纳入四川省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并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及时专人负责报表并提交资产清查报告及相关说明;内部控制健全并执行良好。
单位预、决算相关信息由县财政局按相关规定,在财政部门批复后二十日内,统一向社会公开。
(四)整体绩效
1.全年工作指标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