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形成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我委会同各地区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较低为基本要求,在长江三角洲地区、粤港澳大湾区、湖北和其他东中部都市圈地区,并兼顾西部和东北地区,选择了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省级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抓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一县一方案,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实施。 对这些示范县及县级市要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的支持力度,支持其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并直接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荐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直接建立若干联系点,及时跟踪了解示范县的进展情况。
三是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各地区在项目谋划、储备实施的过程中,切忌一哄而上、脱离实际、盲目建设。要注意避免5类问题,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大拆大建”,鼓励优先采用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优化建筑设计和风貌管理。
同志们,县城城镇化短板强弱项工作,事关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扩大内需战略的顺利实施。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