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第四十二条 市(州)、县(市、区)审批登记颁证的矿业权进入同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交易,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
第四十二条 市(州)、县(市、区)审批登记颁证的矿业权进入同级矿业权交易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网上交易,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由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