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数字证书办理及竞买申请
第十三条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之前,应先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按相关文件要求登记录入单位相关信息、办理数字证书。
第十四条 在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系统要求填写信息、提交竞买申请书并上传规定资料的竞买申请人,经系统自动将申请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登记录入时的信息比对,并由系统自动判断是否上传资料等,系统向通过比对和判断的竞买申请人自动分配竞买人编号,竞买申请人成为竞买人。
同一个竞买申请人竞买多宗矿业权的,应当按交易须知要求分别提交竞买申请,系统为其分配同一个竞买编号。
竞买申请人在系统中申请竞买报名时应提供其符合矿业权竞得人主体资质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和矿业权现状等无异议,并对提示的风险完全接受。
第四章 拍卖竞价
第十五条 矿业权网上拍卖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网上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低于出让文件规定的增价幅度,加价幅度范围为:增价幅度的1-10倍。
参与每宗矿业权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三人。少于三人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终止该宗矿业权的拍卖活动。
第十六条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第十七条 矿业权网上拍卖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个阶段。出让公告中有多宗矿业权出让的,从第一宗矿业权自由竞价时间开始后,其他矿业权的自由竞价起始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延迟。
自由竞价时间:每宗矿业权的自由竞价时间为4小时,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报价。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竟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时间: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延时竞价启动,并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的最高报价。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凡是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在自由竞价时间内不论报价与否,均有资格参加延时竞价。
第十八条 矿业权网上拍卖若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宗矿业权“流拍”。
第十九条 矿业权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则确定竞得人:
(一)未设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设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竞得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矿业权“流拍”。
第五章 挂牌报价、竞价
第二十条 矿业权网上挂牌以报价、限时竞价方式进行。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参与网上挂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不得小于出让文件规定的增价幅度。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矿业权网上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矿业权网上挂牌分为自由报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个阶段。出让公告中有多宗矿业权出让的,从第一宗矿业权自由报价时间开始后,其他矿业权的自由报价起始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延后。
自由报价时间:每宗矿业权的自由报价时间为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竞买人可随时报价。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1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时间: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延时竞价周期启动,并在自由报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