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创建评定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川办发〔2020〕69号),制定《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2021年 2 月 18 日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开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创建评定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办法》(川办发〔2020〕69号),制定《四川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和示范市评定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扶贫开发局
2021年 2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