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组成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县人武部、武警大英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主要职责:指导火灾发生地政府、管委会制定扑火力量配置方案;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调派部队、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民间救援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社义务扑火队及民兵、预备役等跨区域增援火灾扑救工作;请求调派空中消防力量。
三、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组成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统筹协调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支援灾区;组织指导灾区转运救治伤员、做好伤亡统计;指导灾区、安置点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暴发流行。
四、火灾监测组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成单位: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
主要职责:组织火灾风险监测,指导次生衍生灾害防范;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灾害防御和灾害隐患监测预警。
五、通信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经科局
组成单位: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委网信办、移动大英分公司、联动大英分公司、电信大英分公司等
主要职责:协调做好指挥机构在灾区时的通信和信息化组网工作;建立灾害现场指挥机构、应急救援队伍与市森防防灭火指挥中心,以及其他指挥机构之间的通信联络;指导修复受损通信设施,恢复灾区通信。
六、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组成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人武部等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做好应急救援力量赴灾区和撤离时的交通保障工作;指导灾区道路抢通抢修;协调抢险救灾物资、救援装备以及基本生活物资等交通保障。
七、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经科局
组成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等
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森林火灾突发事件电力应急保障工作,督促电力企业做好火场视频监控、指挥调度、扑火设施等电力保障工作。
八、专家支持组
由气象、自然资源、消防、环境、应急等方面专家组成。
主要职责:组织现场灾情会商研判,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现场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地方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损评估;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
九、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组成单位:县应急局等
主要职责:指导开展灾情调查和灾时跟踪评估,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参与制定救援救灾方案。
十、群众生活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组成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水利局等
主要职责:制定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接收并统筹省、市救灾款物发放;下拨并指导县级救灾款物发放;统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指导灾区水、电、气、油等重要基础设施抢修;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救助和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及遗体处理等工作。
十一、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组成单位:武警大英中队等。
主要职责:做好森林火灾有关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协助灾区加强现场管控和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调做好火场现场指挥部在灾区时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二、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组成单位:县委网信办、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等
主要职责:统筹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指导做好科普宣传;协调做好上级领导同志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在现场指导处置工作的新闻报道。
附件2
救援力量的组成及调动
一、支援力量
(一)省级力量
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森林消防支队,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专业扑火队伍。
(二)市级力量
市消防救援支队、驻遂部队、预备役、专业救援队、民间救援队等。
(三)县级力量
县消防救援大队,民兵连队等。
(四)乡级力量
乡镇半专业扑火力量、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村社义务扑火队等。
二、支援力量调动办法
(一)省级力量调动
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向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省应急厅、省森林消防总队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要求和应急部救援力量调动审批规定下达增援调动命令。军队力量调动由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商请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武警四川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分配省级增援力量。
(二)市级力量调动
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要求和省消防救援力量调动审批有关规定下达增援调动命令。各专业救援队、民间救援队的调动由市应急局下达增援调动命令。乡镇半专业扑火队、村社义务扑火队伍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调出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达增援调动命令。驻遂部队调动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遂宁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遂宁市支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县级力量调动
由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管委会)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提出申请,由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指令和市消防救援力量调动审批有关规定下达增援调动命令。民兵、预备役调动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县人武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增援力量梯队配置
根据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请求和灭火救援需要,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作为第一梯队,县消防救援大队作为第二梯队。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经县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请求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同意后,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作为第一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作为第二梯队。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经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请求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同意后,由省森林消防总队特勤大队为第一梯队;攀枝花、阿坝、甘孜、凉山支队为第二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半专业扑火队为第三梯队。
大英县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