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一岗双责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和一岗双责制。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附则
1.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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