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验收专家库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统一管理。
需要终止聘任验收专家,或者暂停、中止验收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验收活动的,由验收专家库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验收专家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2020年6月18日起实施。试行期暂定两年。
第二十八条 验收专家库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统一管理。
需要终止聘任验收专家,或者暂停、中止验收专家参加政府采购验收活动的,由验收专家库管理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对验收专家进行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英县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2020年6月18日起实施。试行期暂定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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