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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试行)》的通知

2020-7-10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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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困难,达到相应的预警级别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按响应级别向突发事件影响区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各部门、所在镇、园区、街道和供水管理单位按预案分工和职能职责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共同做好镇村安全饮水综合保障工作。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有效控制事态扩大,最大程度减小损失和不利影响,保障社会稳定。事故发生地所在镇、园区、街道和县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水致疾病和传染病的监测、预警,落实各项预防防治措施。具体按照《大英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当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证时,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宣布应急处置结束。并指导镇、园区、街道进一步完善有关措施,恢复正常供水秩序。

五、应急组织

(一)应急处置组

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国资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大英中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事发地政府(列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迅速集结人员队伍、调集有关应急处置物资、设备和设施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对出险设施设备进行抢修,对受影响的群众实施紧急救护,组织运水、调水保障生活用水,对受污染的水源和供水设施开展消毒杀菌等。

(二)救护防疫组

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红十字会:组建医疗卫生救援队赶赴突发性事件发生地,组织开展现场人员救治,转移外送中毒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人和动物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三)临时安置组

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设置临时供水点或供水设施,调集必要的、饮用水等生活物资,组织协调落实受影响群众的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

(四)物资保障组

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经合局:负责储备和调拨应急处置资金、物资粮油、食品、矿泉水、药品、柴(汽)油、帐篷等,确保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有效供应。

(五)交通运输组

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交通运力和工程抢修设备,对救援所需的公路、桥梁等设施进行抢修、疏通,保障应急处置物资、设备和救援人员、中毒人员的快速运送和交通保障。

(六)电力通信组

县经科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移动(联动、电信)大英分公司:负责保障应急处置电力需要和临时转移安置点群众的临时供电;在通讯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时,立即开通备用应急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

(七)治安维护组

县公安局、武警大英中队:负责影响区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的维护,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物资及储备仓库的保卫工作;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保护;预防、打击各类破坏供水、供电、应急物资运输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险情监控组

大英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水质量环境、天气形势变化的监测、分析、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有关信息、发展趋势和应对工作建议;对影响区水利工程蓄水、农作物、地下水受影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突发性事件对城乡生活、农作物、江河水质、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不利影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饮用水安全。

九)宣传报道组

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和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应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向受影响群众全面宣传预防防御和自救互救知识。

六、后期评估

饮水安全应急终止后一周内,各应急处置单位向指挥部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和工作建议等。指挥部办公室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指导今后工作。

七、应急保障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保障供水”原则,在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开展饮水安全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的预防防御意识;指挥部定期举行不同级别的工程除险、水源保护、应急处置等科目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提升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二)紧急征用

在应急处置期间,县指挥部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征用、调用应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交通工具、场地和人员,涉及的组织或个人应予以支持、配合和服从。

调用的物资、设备或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及时归还,对于不能归还或有损坏的,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三)监督检查

县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应急指令,按照本预案要求,快速、科学、有效应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绩效办、县应急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对本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在应对、处置过程中措施不力、不作为、不尽职责和义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严重损失或后果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防范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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