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开发局:负责统筹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饮用水情况收集、汇总并及时向指挥部反馈有关信息。
大英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污染的监测预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减少突发性事件对水环境造成的污染、破坏等影响;指导突发性事件影响区地方政府,积极消除水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开展饮用水定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突发性事件影响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正常开展。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镇、各园区、街道做好城乡市政公用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指导督促城乡公用供水设施的抢修和恢复,协助调配机械设备开展调水、运水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规划时,合理划定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区域界线,并负责规划实施的监督与管理。
县经科局:负责突发性事件防御处置所需的电力、成品油及通信传输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电力和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电力、通信设施及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保障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的电力供应和通信畅通。
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保障突发性事件时交通道路畅通,及时抢修被毁坏的交通道路和设施;协助组织调配运水车辆,协助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做好应急抢险的交通管制等。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提供天气气候有关信息和组织抢险救灾的决策建议。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督促校园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下校园安全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在校人员饮用水安全。
县农业农村局:及时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户突发性事件对农业的影响情况,组织专家对受影响农户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当地政府及农户开展生产自救和险情监控。
县商务经合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动员和组织县内商场、超市做好桶装饮用水和食品的供应工作,确保市场稳定。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协调有关单位做好各旅游景区、景点突发性事件情况下的安全饮用水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公众报道突发性事件情况下有关信息及应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指导相关媒体做好突发性事件信息播报、管控相关舆情,做好舆论导向,开展预防防范、自救互救相关知识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突发性事件影响区的治安管理、社会稳定、交通疏导和交通管制工作。
武警大英中队:协助县公安局做好治安管理、抢险处置等工作。
县消防救援大队:按照指挥部指令,参加抢险处置工作;协助做好调水、运水等工作。
各镇、各园区、盐井街道:负责组织辖区内突发性事件预防防御工作;收集上报险情灾情及处置情况,组织、指导开展生产自救等相关工作;做好辖区群众宣传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国网大英供电公司:负责县域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险抢修,保障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供水单位正常供电。
四川腾英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英县润民供水有限公司:负责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负责镇村集中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保证供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三、预防和预警
(一)预防
1.信息监测和收集。各镇、各园区、盐井街道按照《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有关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镇村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本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监测、检查、预防预警工作,及时获取辖区内的饮水安全有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门及县政府报告情况。
2.信息报告
各镇、各园区、盐井街道、供水单位、社会群众发现饮用水源地、供水工程取水建筑物,水厂建(构)筑物,输(配)水管网等发生破坏事件时,有责任和义务及时上报。信息的报送和处置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全面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检查处置并及时补报。
3.预防工作
按照《四川省村镇供水条例》有关规定,各镇、各园区、盐井街道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镇村供水管理的有关工作;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供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和检查维护;加强饮用水安全和环境卫生宣传引导,提高镇村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健康意识。
(二)预警
1.等级划分
指挥部根据有关信息情况,组织会商分析,对有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警的突发性事件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性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根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和发展态势决定,划分为三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详见附件2)。
2.预警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由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后,经指挥长批准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内容包括突发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及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3.预警控制
在预警状态下,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启动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按照指挥部要求,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
当供水连续不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危及安全供水时,应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水方案。
在水源污染或有人为投毒行为发生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值班调度人员应立即停止供水,同时告知所有用户停止使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将情况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卫生防疫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对水源水质、管网跟踪检测、消毒,防止污染面积扩大,相关部门按分工调配消防等车辆为偏远地区或其他需送水区域送水。
4.预警解除
在供水设施恢复正常运行、污染已解除、管网已消毒、能达到正常供水标准时,指挥部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出现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管理单位、各镇、盐井街道应在2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并进行先期处理;指挥部在获取信息后,视情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
对应农村饮水安全预警等级,应急响应划分为三级。指挥部负责全县农村重大饮水事件的指挥调度。各镇、各园区、盐井街道饮水安全应急指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范围内事故应急、抢险、排险、抢修、恢复重建等方面的工作。农村供水管理单位负责本单位供水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下一级预案随之自行启动。
(二)分级响应
当发生不同等级的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预案(详见附件2)。
(三)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