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 | 地表水源供水量(1) | 地下水源供水量(2) | 其他水源供水量(非常规水源)供水量(3) | 总供 水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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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 | 水资源二级区 | 水资源三级区 | 所属十大河流 | 水库工程 | 塘坝和窖池工程 | 河湖引水闸工程 | 河湖取水泵站工程 | 从外区域调入水量 | 从本区调出水量 | 其他 | 小计 | 浅层水 | 深层承压水 | 小计 | 其中 微咸水 | 污水处 理回用 | 雨水利用 | 其它 | 小计 | |
大英县 | 嘉陵江 | 涪江 | 涪江 | 0.499 | 0.225 | 0 | 0.2707 | 0.268 | 0 | 0.007 | 1.2697 | 0.044 | 0 | 0.044 | 0 | 0 | 0 | 0 | 0 | 1.3137 |
注:(1)地表水源供水量小计=水库工程+塘坝和窖池+河湖引水闸工程+河湖取水泵站+从外区域调入水量+其他。(2)地下水源供水量包括浅层水和深层承压水的供水量。浅层水指与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有直接水力联系、可更新的地下水:深层承压水是指与大气降水或地表水体没有直接水力联系且难以接受补给、更新的地下水;微咸水指矿化度介于2g/L-5g/L的地下水。地下水源供水量小计=浅层水+深层承压水。(3)其他水源供水量包括污水处理回用量、雨水利用和其他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污水处理回用不包括单位内部处理后的重复用水量。其他非常规水源主要包括雨水利用、矿坑水回用等。作为工业冷却水及城市环卫用水等的海水直接利用量,不计入总供水量。 (4)供水总量应与附表1-1的用水总量相等,并与水利统计中的水利工程供水量相协调。(5)供水量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化的,需附补充说明材料作为支撑材料一并报送。(6)本表填写县套水资源三级区套十大河流用水量成果,根据实际情况选填即可。全市水资源二级区有1个(嘉陵江);全市水资源三级区有2个(嘉陵江流域广元昭化以下干流、涪江);全市涉及十大主要河流指涪江、嘉陵江(不包括渠江和涪江)。(7)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
附表1-3
2019年大英县经济社会指标统计表
行政区 名称 |
有效灌溉面积(万亩) | 实际灌溉面积(万亩) |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亿元,当年价) | 常住人口(万人) | |||||
耕地 | 林地 | 园地 | 牧草地 | 城镇 | 乡村 | 小计 | |||
大英县 | 55.169 | 22.925 | 0.51 | 0.09 | 0 | 174.87 | 19.9 | 28.4 | 48.3 |
注:(1)表中数据要与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核定数据一致。(2)有效灌溉面积是指有一定水源、灌溉设施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进行正常灌溉的农田面积.(3)实际灌溉面积是指当年实际灌水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的耕地面积,在同一亩耕地上无论灌水几次,都按一亩统计。(3)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
附表2-1
2019年大英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统计表
用水量(1) (亿m3) |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 (m3,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率 (%,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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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当年价) | 2019年(当年价) | 2019年(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 | |||
1.3137 | 174.87 | 154.18 | 85.21 | 33.28 |
注:(1)用水量应采用附表1-1中的用水总量小计值。(2)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
附表2-2
2019年大英县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表
工业用水量(1) (亿m3) | 工业增加值(亿元)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m3,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率 (%,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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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当年价) | 2019年(当年价) | 2019年(按2015年可比价计算) | |||
0.1025 | 49.2 | 59.61 | 17.2 | 22.38 |
注:(1)工业用水量应采用附表1-1中的工业用水量小计值。(2)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
附表2-3
2019年大英县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汇总表
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mm):当年全市平均降水量(mm):
灌区规模与类型(1) | 个数(2) | 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 | 实际灌溉面积(4)(万亩) | 灌溉用水量(5)(亿m3) |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6) |
大型灌区 | |||||
中型灌区 | 4 | 7.68 | 5.61 | 0.0623 | 0.49 |
小型灌区 | 3092 | 12.29 | 8.66 | 0.2837 | 0.484 |
纯井灌区 | |||||
总计 | 3096 | 19.97 | 14.27 | 0.346 | 0.493 |
注:(1)灌区规模按照灌区设计灌溉面积划分,大型灌区是指30万亩及以上的灌区,中型灌区是指1万(含)-30万亩的灌区,小型灌区是指小于1万亩的灌区,纯井灌区是指以机井为唯一或主要水源的灌区。(2)灌区个数是指全县(市、区)范围内不同规模灌区的总数量。(3)有效灌溉面积是指有一定水源、灌溉设施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进行正常灌溉的农田面积。(4)实际灌溉面积是指当年实际灌水一次以上(包括一次)的耕地面积,在同一亩耕地上无论灌水几次,都按一亩统计,应与附表1-3耕地实际灌溉面积相同。(5)灌溉用水量是指当年全县(市、区)范围内各规模灌区实际灌溉面积上的毛灌溉水量,应与附表1-1耕地灌溉用水量相同。(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依据《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测算。(6)表中数据保留2位小数。
附表3-1
2019年大英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数据汇总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