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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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以上劳模津补贴和困难劳模生活补贴、代扣工会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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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大英县总工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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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05.97 |
执行数: |
40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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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05.97 |
其中-财政拨款: |
405.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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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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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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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11月发放离退休市级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和离退休市级劳模体检费用24600元;2019年10-11月发放离退休市级劳模荣誉津补贴40320元;2019年10-11月发放省部级以上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补贴2664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大委办〔2003〕93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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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11月发放离退休市级困难劳模生活补助和离退休市级劳模体检费用24600元;2019年10-11月发放离退休市级劳模荣誉津补贴40320元;2019年10-11月发放省部级以上离退休劳模荣誉津补贴2664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共大英县委办公室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依法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大委办〔2003〕93号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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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代扣工会经费 |
339.6万元 |
339.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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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扶救助 |
231人 |
2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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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儿童之家建设 |
1个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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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劳模专项工作 |
7-8次 |
7-8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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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代扣工会经费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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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帮扶救助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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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劳模工作验收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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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实效指标 |
项目按期完成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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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代扣工会经费 |
339.6 |
33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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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劳模增加值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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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劳模提高率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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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 |
100% |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大英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大英县总工会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万元,比2017年增加4.64万元,增长37.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级,交通补贴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总工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总工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县总工会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设置财务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修订)的通知》(总工办发〔2013〕20号)规定,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补助资金部门决算。总工会执行《工会会计制度》,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目不一致,总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特此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
第四部分 附件
大英县总工会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大英县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机构情况:2018年内设办公室、保障部;下属事业单位:工会文化宫。
(二)机构职能。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大英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受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领导,其机关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和市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指导全县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团结教育全县广大职工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建功立业。
2.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指导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和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要求和热点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县委和市总工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会同各工会工作委员会、基层工会单位的党组织协商推荐工会的领导人选。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县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6.协助县政府做好全国、省、市、县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全总、省总、市总做好在我县的全国、省、市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确定、制定兴办和管理工会企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县工会企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三)人员概况。
按照《中共大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县总工会领导职数和增加县工会文化宫事业编制的批复》(大编委发〔2017〕27号),大英县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工勤编制1人,文化宫事业编制7人。职业化工作者1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县总工会本年收入总计593.42万元,比2017年500.99万元增加92.43万元,增长原因是工资增长、拨付儿童之家建设资金、工会经费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3.85万元,占总收入98.3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9.56万元,占总收入1.61%。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县总工会本年支出总计593.32万元,比2017年500.99万元增加92.33万元,增长原因是工资增长、拨付儿童之家建设资金、工会经费增长。其中:基本支出187.35万元,占总支出的31.58%;项目支出405.97万元,占总支出的68.4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
(一)部门预算管理。
大英县总工会财务管理机构加强与内部业务股室的沟通协调,充分评估细化支出需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促发展”的支出序列合理编制部门预算。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部分,根据人员经费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计算确定;根据单位性质、工作任务、财务体制和相关政策,按照规范财政资金供给范围以及收支统管的要求计算确定,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需求经县财政局据实核定后通过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县总工会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率控制好,三公经费得到严控,完成率百分之百。
2018年收入593.42万元,预算收入59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8年支出593.32万元,2018年预算支出59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基本支出包括:行政运行109.25万元,占总支出的18.41%;事业运行46万元,占总支出的7.7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6万元,占总支出的2.77%;行政单位医疗5.76万元,占总支出的0.97%;住房公积金9.87万元,占总支出的1.66%;基本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总工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58万元,占总支出的32.4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213.39万元,占总支出的35.97%;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业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劳模津补贴、劳模体检费、劳模困难补助、送温暖、帮扶救助、生活补助、上解市总工会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儿童之家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团体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109.2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事业运行支出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福利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05.9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劳模津补贴、劳模体检费、劳模困难补助、送温暖、帮扶救助、生活补助、上解市总工会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儿童之家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4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0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职工医疗保险的缴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支出9.87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用于机关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2018年,我会财政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不存在违规违法的问题,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大英县总工会2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金额405.97万元,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项目支出405.97万元,占总支出的68.42%,其中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58万元,占47.44%;用于劳模荣誉津贴、困难劳模补助等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213.39万元,占52.56%;用于上解上级工会经费、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儿童之家建设、送温暖等;项目支出主要是用于保障总工会为完成特定的业务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劳模津补贴、劳模体检费、劳模困难补助、送温暖、帮扶救助、生活补助、上解市总工会经费、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儿童之家建设等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结果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