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通过提前预警、监测、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行政执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3.探索信息化实时监控手段。结合执法监管的关键环节和重点要素,借鉴公安交管电子警察、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机动车超标排放检测系统、安防网在线监测平台等已在执法领域中使用的科技监管方式,研究开发全覆盖、信息化、智能化、实时化的监管系统。同时,要积极探索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新技术在监管领域的有效应用,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准确发现执法薄弱环节,及时预见违法行为动向,实现持续监管、精准监管和灵活监管。(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4.科学规划、规范指导行政执法信息化系统建设,扩大行政执法记录仪和音视频采集设备的使用领域,切实增强采集行政执法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积极推进局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实施 “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设置四个实施工作组,具体负责“三项制度”推动实施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双随机”检查公示制度实施工作组由诚信股牵头组织,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工作组由法规股牵头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由法规股承担,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推动、情况交流等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领导。县局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本系统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牵头部门:法规股、办公室、诚信股依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完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牵头部门:法规股、诚信股、办公室依职责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开展培训宣传。组织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专题培训,提高有关人员推行“三项制度”的能力。通过局办公系统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氛围。(牵头部门:法规股、诚信股、办公室依职责分工负责,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加强督促检查。“三项制度”推进情况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底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各工作组要做好对推进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责任部门:法规股、办公室、诚信股依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加强执法经费管理,严格按照标准配备执法装备,依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需求报县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制定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装备配备规划、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严格执行罚缴分离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责任单位:办公室、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的培养,采取专家授课、案例研讨、交叉互查、查评结合等方式侧重对法制审核人员进行“实战”培训。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组织完成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注册考试及证件换发工作,及时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库数据信息进行全面更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落实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按照部署落实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责任部门:人事股、法规股、办公室、各业务股室、稽查队、各市场监管所)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报法规股,法规股要加强对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指导协调,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