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发放临时用地使用证 |
九、招投标管理流程图
村召开两委联席会,党员、村民代表会 |
涉及招投标范围内的内容由村“两委会”研究招投标办法,报乡镇审查,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过半数以上通过后由村组织招投标。 |
对项目建设必要性,项目实施时间、地点,项目规模,投入资金,项目可行性及资金来源进行讨论研究,提出申请,编制项目建议书。 |
一次性购置3000元以上固定资产。 |
集体资产转让、出售、承包、出租等事项。 |
新建、扩建、改建等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包括建筑、安装、装饰、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水利、土矿工程等。 |
招投标办法确定后应在村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告。报名必须在三家(人)单位以上才能进行。所有招投标必须在乡镇纪委监督下,公开进行。严禁串标,一经查实,本次招标无效,没收串标人存交的保证金,并取消相关人员在下次招投标报名资格。 |
万元以上项目的建设必须单独设立工程质量监督组,监督组成员在村民代表中产生 |
进行施工 |
工程结算:1、所有工程款结算必须用正规发票。非材料性支出(如误工等)可用自制凭证结算。2、结算票据应有经办人、监督组成员、财务审批人签字后方能入帐。3、工程结算应有立项书、招投标结果单、合同、发票四证齐全方能入帐。 |
购置使用,固定资产登记 |
公开结果 |
十、村有关人员选拔任用及临时用人用工流程图
村共青团、妇代会、民兵连等群团组织负责人的选拔任用 |
按各自章程及有关规定推选产生 |
村其他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 |
村党组织提出主导意见 |
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 |
村临时用人、用工 |
村书记、村主任酝酿、提名 |
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同意 |
报乡镇有关部门备案 |
村委会下设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成员 |
村委会提名 |
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
村党组织研究提出意见 |
十一、林木采伐流程图
林权所有者提交采伐申请和出示林权证 |
村民委员会初审采伐林木权属及用途 |
打印采伐证、申请人领取采伐证进行采伐 |
准备材料:采伐申请、林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
采伐数量20根以下由乡镇林业站审核办证。 |
由县林业局进行系统审批 |
采伐数量20根以上由乡镇林业站审核签字后到县林业局办证。 |
村民委员会监督采伐林木数量及采伐时间 |
十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申请入党阶段
党支部派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和申请入党动机 |
个人志愿申请,党小组推荐,团员经团组织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 |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考察阶段
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并公示 |
报上级党委预审备案 |
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
开展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
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阶段
经一年以上培养考察,条件成熟,支委会确定为发展对象 |
上报上级党委预审备案 |
政治审查: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情况 |
“公示”不合格暂缓发展 |
进行发展“公示” |
“公示”合格,填写《入党志愿书》 |
赞成票数未过半暂缓发展 |
本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
入党介绍人介绍培养情况 |
组织员介绍审查情况 |
党员发表意见 |
党员投票表决 |
赞成票数过半上报待批 |
党委审批前派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
接上级党委批示,组织预备党员宣誓,编入党小组 |
表决票数未过半,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
本人转正申请 |
每半年考察一次并将考核情况填入“考察表” |
考察期满进行转正“公示” |
“公示”合格,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
表决票数过半,层层上报待批 |
“公示”不合格暂缓转正 |
接上级批示,召开党员大会宣布 |
十三、低保户申请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镇乡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或村(社区)协助推出申请 |
镇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受理、审核 |
村(社区)协助镇乡(管委会)调查评议、公示、动态管理 |
县民政局审批 |
十四、大病医疗救助流程图
镇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受理、审核 |
申请人向镇乡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或村(社区)协助推出申请 |
县民政局审批 |
十五、特困供养人员办理运行流程图
申请人向镇乡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或村(社区)协助推出申请 |
镇乡人民政府(管委会)受理、审核 |
村(社区)协助镇乡(管委会)调查评议、公示、动态管理 |
县民政局审批 |
十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运行流程图
县民政局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