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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英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四项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

2017-10-13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2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摘要: {"原始ID":"cc522623f10b459e8c38e2e04dba8443","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3日","发布者":"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附件":[]}
学校:学段:□幼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申请时间:
学生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班 级   入学时间  
学生或监护人

银行账户信息
持卡人姓名:

开户行:

账号:
是否是建

档立卡户
□是□否
家长或监护人信息 姓名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单位(务农或打工地址)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元)   人均年收入(元)  
申请救助金用途  
申请教育救助主要理由(不够可另附证明页)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意见 (单位签章) 经办人: 电话: 年 月 日
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单位签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教育部门意见 学校意见 (调查及公示结果) 班主任签字: 年 月日
(单位签章) 校园长签字: 年 月日
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复核人: 年 月 日
备注:1.每份申请表附家长(或监护人)身份证、学生户口簿(或身份证)、一卡(折)通的复印件各1份。2.附低保证、孤残证、单亲、家庭主要成员重大疾病或重大灾难等复印件或证明。3.此表一式四份,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学校和县教育局各存一份。


附件3

公 示(学校用样表)

根据《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大英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学校调查,拟上报下列人员为201 年大英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人员。现公示如下:
被救助人 监护人 就读班级 家庭住址 备注
         
         
         
         
         
         


群众若对救助人员有不同意见,请于5日内(201年 月 日至 月 日)以真实姓名通过信函、电话举报方式向学生所在学校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大英县XX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大英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汇总表
学校名称(章):         联系人:   电话: 学校序列号:
学校名称 序号 学生姓名 监护人(持卡人)姓名 学段 持卡人信息 备注
姓名 开户行 卡号 联系电话
                   
                   
                   
                   


注:1.受助人姓名、监护人姓名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监护人为银行持卡人。

2.学段分别填“学前”、“小学”、“初中”、“普高”、“中职”、“特校”、“本专科”等。

3.本表请在EXCEL中完成,以便汇总。

附件5

大英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统计表

学校名称(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电话: 学校序列号:
学校 建档立卡人数(人) 本年已救助人数(人) 本次调查通过人数(人) 救助人数累计(人) 比例(%) 备注
总人数 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普高中职 小计 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普高中职 小计 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普高中职 合计 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普高中职 学校比例 学前教育 义务教育 普高中职
                                           
                                           


说明: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15”=“7”+“11”;“16”=“8”+“12”;“17”=“9”+“13”;“18”=“14”/“2”;“18”=“14”/“2”;“19”=“15”/“3”;

“20”=“16”/“4”;“21”=“17”/“5”;

2.表中灰色部分为自动填充内容,请不要填写。

3.请不要删除表格和更改表格形式。

4.本表请在EXCEL中完成,以便汇总。




附件6

大英县XX学校

关于在村委会公示受助对象基本情况的函

___________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四川省教育扶贫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村委会将救助情况在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家庭住址、就读学校、救助金额等信息。现将你村就读我校审定为教育扶贫救助对象的学生信息函告如下:
学生姓名 就读学校 家庭住址 救助金额(元)
       
       
       


请你村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教育局将拨付教育救助基金给相关申请人。

特此函告

大英县XX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大英县XX学校:

《大英县XX学校关于在村委会公示受助对象基本情况的函》已收到,村委会将按规定进行公示。

(村委会章) 村委会签收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大英县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

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创新财政支农方式,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办〔2017〕1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是指使用各级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立的,安排只能用于支持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业态提供引导资金。

第三条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为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村两委代管,并监督使用。应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改革和创新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供给模式为主要举措,按照“政府补助、社会捐助、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管理模式,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管理、注重绩效、滚动使用”的原则,确保规范、安全、可持续。

第四条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要有效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资金需求,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带动贫困农户增收效果明显的支柱产业,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包括贫困户在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续受益。

第二章 基金筹集

第五条由县人民政府负责产业基金的筹集,全县所有4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村为单位,每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规模不低于30万元。

第六条基金筹集来源主要包括:

(一)省级财政已安排到贫困村的用于贫困户的产业扶持周转金;

(二)从农村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中调整安排的部分资金;

(三)省级各部门安排到村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四)市、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贫困村产业扶持资金;

(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六)社会捐赠资金;

第七条县人民政府建立产业扶持基金补充机制,实现持续周转、滚动循环。补充的产业扶持基金主要用于管理、使用效益好的贫困村,县级将根据补充基金的规模和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补充基金,不再进行平均分配。

第三章基金使用

第八条使用对象。产业扶持基金的使用对象为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优先保障贫困户借款,产业基金有余额的前提下,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借款。

第九条使用范围。产业扶持基金只能用于贫困户或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业态所需的临时周转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直接补助给贫困户;

(二)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借给贫困户;

(三)购买投资理财产品;

(四)直接借款给家庭农场、农民专合社、农业企业等与脱贫攻坚无直接关联的项目;

(五)修建楼堂馆所、改善办公条件、购置车辆;

(六)发放村干部补贴、弥补村级公用经费等。

第十条 贫困户借款规定。

(一)借款对象。贫困村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支持方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贫困户借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借款额度。原则上产业扶持基金借款额度最高每户不得高于1万元,但根据基金规模、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等,对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大借款额度。

(五)借款程序。

1.农户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向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申请。

2.村级审核: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人资格、申请资金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申请人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

3.张榜公示: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开公示审核结果。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借款审批。贫困户借用产业扶持基金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初核,驻村工作组、乡镇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乡镇长审批。

5.签订合同:借款贫困户与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要明确借款期限、借款额度、借款用途、借款归还、违约责任等内容。

6.“打卡”到户: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借款合同,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借款贫困户。

7.申领时限:贫困户从申请到领取资金的时间不超过20天。

(六) 借款回收:借款贫困户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归还借款。

若借款贫困户发生自然灾害、瘟疫、重大市场风险、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归还或无力归还借款的,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核查核实,做好工作记录,经借款贫困户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定、驻村第一书记签字确认、公开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可延长还款期限或予以核销,但延期还款时间不得超过借款期限的一半,具体办法另文公布。

第十一条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规定。

(一)借款对象。贫困村村民委员会。

(二)借款条件。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在产业扶持基金首先保障贫困户借款、有余额的前提下借款。

(三)借款用途及方式。充分利用扶持基金,通过盘活村集体资产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服务业,股权投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经营等方式,实现基金保值增值,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

(四)借款期限。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五)借款额度。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款额度根据产业基金规模、贫困户借款数量等因素由各村自行确定,原则上最高借款金额不得超过5万元。

(六)借款程序。

1.制定项目建设方案。方案内容应该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期限、投资概算、资金筹措、建设效益,借用产业基金数量、资金用途、使用期限、风险控制、退出回收和收益分配等内容。

2.召开村“两委”、驻村工作组、村民代表会议,需要参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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