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和组织开展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有关工作。
8.组织开展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
9.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饲草良种、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瘦肉精”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渔药)药政药检、饲料饲政饲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管理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1.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议定方案组织实施。
12.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拟订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负责全县农田建设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管理。编制农业综合开发涉及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13.拟订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转化、示范、推广。组织协调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4.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5.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落实对外援助政策,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推动农业开放合作。
16.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负责由县本级涉农违法案件调查处理,配合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农村沼气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人员编制177人,实有职工179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19人;事业编制163人,实有160人;另有长期聘用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度,县农业农村局年初收入预算43,126.35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5,54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7,585.00万元);调整后预算62,336.62万元(其中:一般财政拨款30,84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1,490.2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收入决算62,336.6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年初支出预算43,126.35万元,调整
后预算62,336.62万元;实际支出62,33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3.65万元、项目支出59,132.97万元)。年中人员经费调减,主要原因是干部职工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为62,336.62万元,实际支出总额为62,336.6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各项支出,并保证预算执行进度,按时按质完成绩效目标。其中:
2023年人员类运行费预算2,899.31万元,实际支出2,899.31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记录。运转类的基本公用经费304.34万元,实际支出304.34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项目类预算数59,132.97万元,实际支出59,132.97万元,预算完成率为100%,无违规记录。
1.目标制定方面: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均细化量化,将绩效目标纳入局党组办公会集体决策范围。
2.目标实现方面: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县财政局编制要求按特定目标类项目在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了目标编制。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共计12个,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部数量指标个数22个,达到预期数量指标个数21个,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控制在10%以内,个别项目目标实现情况有待提高。
(二)结果应用情况
1.单位内部应用。一是我局计划投资财务股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物资按照程序进行采购报批。二是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制度。三是按照内控制度管理的要求,单位的运行过程和管理流程均依照大英县农业农村局的内控制度有序开展。
2.自评公开。2023年县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在大英门户网站公开了《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和《大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预算编制说明》。
3.问题整改。通过加强预算绩效项目管理,评价结果应用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整改,按正常从紧原则,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预算,合理安排支付下一年度财政资金。
4.应用反馈。预算绩效项目管理,加强了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了公共资源、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各项涉农工作持续开展、推动农业农村事业各项工作发展。
(三)自评质量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从预算目标管理、动态调整、完成结果、内部应用、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自查自评。在2023年顺利完成了绩效目标。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通知要求,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电子政务平台、实名制财供人员管理信息平台、政务和公益域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编制云等项目上,都发挥了应有的职能职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绩效目标编制细化量化,支出控制较好,自评公开准确、及时,对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次年预算编制。但也存在个别项目绩效目标未完全实现,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时间长,建设进度缓慢,对应进度支付时间节点,存在上半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等情况。参照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次自评不涉及“自评质量”(10分),故自评综合得分为86分,折算成百分制后得分为95.56分。
(二)存在问题。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性较强,我局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程度和熟悉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操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在资金的监管中存在资金使用不及时的情况,有时活动开展延后,导致没有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按时间进度使用资金,造成部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较慢。三是部分项目业务股室配合力度不大,在提交各种项目资料时有拖沓现象,且提供项目自评报告质量不高,给形成高质量全局自评报告造成一定困难。
(三)改进建议。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编制工作,研究制定细化具体的预算绩效编制工作计划,规范、细化各类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编制,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的质量。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财务人员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计划进行支出,严禁出现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情况,单位财务人员按月根据实际支出情况与项目负责单位进行核对,保证财务上与业务上收支相一致,使相关业务股室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做到了如指掌,更好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三是安排专门人员负责预算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全力抓好专项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在项目资金绩效申报时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方案实际的要求编制科学性、可执行的绩效目标,在执行中严格资金管理和规范支出,坚决落实资金按照绩效目标要求使用规范,事后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管理工作。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94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5〕38号)文件要求,明确要求对无害化处理生猪进行补贴,以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头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收入10万元,用于开展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
通过项目资金投入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进行补助,防止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防止养殖场户乱抛乱弃病死畜禽,影响公共环境卫生,造成畜禽疫病流行,从源头上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确保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不发生乱抛乱弃病死畜禽,无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对全县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对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围绕绩效目标表中设定的无害化处理病死猪数量、补贴发放正确率、补助发放完成时间、每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信息化监管机制管理水平、养殖户满意度等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及满意度指标等方面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查,评估年度目标完成的实际成效,按照各项绩效指标的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分。
三、综合评价结论
经过此次自评,2023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支出绩效得分为93.5分。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申报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报送财政部门,项目支出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流程,实行层层审批制。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计算,按80元/头的标准对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补助,规范使用专项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3年大英县病死生猪无害化集中处理2683头,无害化病死猪处理合格率100%,无害化病死猪处理及时率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生猪安全有效供给率100%,无病死畜禽流向市场、流入餐桌;非洲猪瘟疫情有效控制率100%(未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病死猪对环境污染发生率<1%,无乱抛乱弃病死畜禽,未对公共环境卫生造成影响。
五、存在主要问题
除生猪外的其它畜种屠宰环节病死畜禽未纳入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影响养殖户对病死畜禽特别是家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六、项目绩效情况
加大资金投入,扩大参与无害化处理补助的畜禽品种覆盖面,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健康,确保我县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大英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3年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的函
大农函〔2024〕83号
县财政局:
根据《大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大财发〔2024〕87号)文件精神,我局对2023年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函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是用于补助村级防疫员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的专项资金,2023年下达村级防疫员补助资金共计36万元,我县已安排用于强制免疫劳务费,全年共计执行数3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完成年度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