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7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任务的或者违反国家和省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的处罚 | |
1298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单位违反规定进行施工图设计的处罚 | |
1299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管道在投入使用或者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通水前未进行清洗消毒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
1300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擅自新建公共供水工程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的处罚 | |
1301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供水工程竣工后未按照规定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仍投入使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
1302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设计、建设单位不按照水表出户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的处罚 | |
1303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未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埋设其他地下管线拒不改正的处罚 | |
1304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将不符合饮用水标准的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处罚 | |
1305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设施的处罚 | |
1306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及时通知供水企业修复损坏的城市供水设施的处罚 | |
1307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建设单位未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的处罚 | |
1308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管道在投入使用或者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通水前未进行清洗消毒的;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供水设施、设备、器具、管材和化学净水剂、消毒剂的;未按照计划更换、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或者管道爆裂后未及时组织抢修以及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考核不合格,拒不整改,非法运营的;违反管理规定的;使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上岗作业员工的;拒绝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城市供水的,或者向不符合供水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城市供水的处罚 | |
1309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在城市供水安全保护区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处罚 | |
1310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新闻媒体、网络、手机短信、公开信等方式发布城市供水水质情况的处罚 | |
1311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在城市供水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禁止性活动的处罚 | |
1312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阻挠或者干扰供水设施抢修工作的处罚 | |
1313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用户未依法办理分户、移表、增容、变更结算水表手续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罚 | |
1314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启公共消火栓的处罚 | |
1315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对结算水表磁卡非法充值的处罚 | |
1316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操作城市供水公用供水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的处罚 | |
1317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损坏结算水表或者干扰结算水表正常计量的处罚 | |
1318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盗用或者转供城市供水的处罚 | |
1319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和范围的处罚 | |
1320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装泵抽水的处罚 | |
1321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单位和个人在结算水表后装泵的处罚 | |
1322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未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而擅自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未按规定进行日常性水质检验工作的处罚 | |
1323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市供水单位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未按规定上报水质报表的处罚 | |
1324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处罚 | |
1325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处罚 | |
1326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处罚 | |
1327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处罚 | |
1328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处罚 | |
1329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处罚 | |
1330 | 县综合执法局 | 行政处罚 | 对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