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村民小组长待遇,按规定定期定量发放生活补助。补助金额为每月515元。
2.严格按照年初预算,逐项实施,做到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一是前期准备阶段。成立了自评小组,按照年度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
二是评价实施阶段。镇财政办从“绩效目标、决策依据、资金分配、资金管理、财务管理、组织实施、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方面开展自评。
三是撰写报告阶段。镇财政办依据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项目概况、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项目实施及管理、项目绩效情况、评价结论及建议方面撰写项目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反思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改进工作方法提升项目支出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镇2021年申报村民小组优化调整小组长待遇95.172万元。共批复95.172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已于当年预算并批复到位。
2.资金使用。截至到2021年12月31日,已使用项目资金95.172万元。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蓬莱镇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会计核算,档案保管规范有序。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实施情况
蓬莱镇对该项目进行了严格的事前预算、事中监控、事后核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全面实施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蓬莱镇人民政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实行会计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上墙,制度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等。按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对项目资金按项目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正常使用。
(三)项目监管情况
制定项目监管办法,严格按照职责分工,镇纪委对各项资金申报、使用和支出进行全程监管,并会同财政办、相关业务办公室对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查,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截留、挤占、挪用、虚报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蓬莱镇2021年度村民小组优化调整小组长待遇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提高了村民小组长收入,提供了适当的生活补助资金。
2.社会效益。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科学技术知识。
3.生态效率。保护耕地和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土地,严禁乱砍滥伐,保持村内道路畅通。
4.可持续效益。带领村民积极发展生产,开展多种经营,勤劳致富。
5.服务对象满意度。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提升群众满意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