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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3-30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67|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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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构成

  县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下辖县老年大学、县社会救助管理站、县互助保障管理中心、县社会救助中心、县福利中心、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办公室、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县公墓管理所、县婚姻登记中心、县殡葬管理所、县殡仪馆,12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现有在职职工60人,退休职工20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县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查处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活动的非法组织或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工作;为优抚对象解“三难”的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陵园的管理;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拟订年度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并协调落实;指导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农村退役士兵“两用人才”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工作。

  (六)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落实军队移交地方政策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七)组织协调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负责灾情的核查、统计、上报;负责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协调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承担减灾委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指导农村五保供养、精简退职职工救济和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监督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

  (九)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一)负责指导殡葬行业的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倡导文明丧葬习俗。

  (十二)负责国内收养儿童在我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老年人、残疾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保护工作;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指导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指导和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

  (十四)负责全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乡(镇)、行政村、居会委设立、撤销、调整、命名、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大英县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和其他支出。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31428366.00元。

  (一)收入预算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收入预算31428366.00元,其中:上年无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28366.00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支出预算31428366.00元,其中:基本支出17414966.00元,占55%;;项目支出14013400.00元,占4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428366.00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428366.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2302.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143.00元、住房保障支出244921.00元和其他支出10500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428366.00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800552.00元。主要是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增加养老保险支出,预算增加2个下属全额拨款单位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52302.00元,占9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1143.00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244921.00元,占0.78%,其他支出1050000.00元,占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966475.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1050000.00元,主要用于:互助保障中心、城乡医疗、城乡低保工作经费、福利中心机构运行支出等。

  3.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安置工作方面的支出。

  4. 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55470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高龄老人补贴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死亡抚恤金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17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伤残抚恤金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义务兵优待(项):2017年预算数为8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义务兵家属慰问费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2017年预算数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2017年预算数为700000.00元,主要用于各乡镇殡葬工作经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院事业单位(项):2017年预算数为226400.00元,主要用于县社会福利院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各乡镇受灾户生活救助补助费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低保户经费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5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低保户经费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2362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生活救助、失地农民生活费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2017年预算数为89808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户生活费支出。

  2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7年预算数为26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2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3542.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27601.00元,主要用于县老年大学、县军休所等12个下属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44921.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12个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工资总额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17年预算数为568335.00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伤、生育、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8.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廉租住房(项):2017年预算数为487000.00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伤、生育、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717191.00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伤、生育、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7年预算数为2981889.00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乡镇敬老院聘临聘人员、社会救助窗口临聘人员等人员经费、工伤、生育、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260419.00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工伤、生育、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工会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7年预算数为91404.00元,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14966.00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90240.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4726.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物业管理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68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71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一致,未作预算,无工作需要安排。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元。全年未安排0出国(境)团数,0因公出国(境)人数。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县外相关部门来大英交流学习、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接待工作;国内招商引资接待工作的接待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0.04%,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00.00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查灾救灾、双拥优抚及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管理、殡葬及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婚姻收养等民政事务管理;救助管理站对流浪乞讨人员接送等工作开展。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4649.00元,其中:会议费7949.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差旅费36700.00元。

  (一)会议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未作调整。

  (二)培训费与2016年预算增长1%。主要原因是预算增加干部业务培训费5000.00元。

  (三)差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下属全额拨款单位,支出有所增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大英县民政局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大英县民政局机关及下属12个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4726.00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73139.00元,上升9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大英县民政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大英县民政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0000.00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大英县民政局超过200000.00元的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指用于民政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开展民政管理事务所发生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是优待对象和抚恤对象的统称。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与就业(类)退役安置(款):指用于退役士兵的安置和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及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指用于对儿童、老年人提供福利方面及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自然灾害救助(款):指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方政府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与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指用于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与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指用于城市、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与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指用于农村五保户的生活供养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与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与就业(类)医疗救助(款):指用于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与就业(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与就业(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指用于失地农民生活补助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等。

  附: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大英县民政局

  2017年3月28日


  
民政部门
2017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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