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30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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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3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列出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等在内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清单未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等,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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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一线人员规范操作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8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开展隐患排查的,一个单位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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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要求切实整改到位(8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预案、资金、时限、责任,按照闭环管理整改隐患,实现动态清零的,一个单位扣2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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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3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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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定期复查验收,确保隐患动态“清零”(5分)
| 各镇、园区、街道办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专家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开展解剖式安全检查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存在隐患超期未整改的,每项扣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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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执法情况(10分)
|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综合运用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形成强力震慑和高压态势(10分)
| 各镇、园区、街道办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对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没有依法严厉打击惩处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没有采取行刑衔接、关闭取缔、联合惩戒、公开曝光等措施的,一个单位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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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严格事故调查情况(15分)
| 对集中整治期间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开展调查,必查风险有没有辨识、隐患有没有整治、制度有没有建立、机制有没有运行(5分)
| 对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检查,未对风险辨识、隐患整治、制度建立、机制运行等进行调查,未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的,每1起事故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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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10分)
| 发生1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扣2分;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部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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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系统应用情况(5分)
| 加强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其认真准确填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用(3分)
| 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未按要求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录入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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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系统应用,用信息化推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2分)
| 各镇、园区、街道办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未将执法检查和督查情况录入系统的,一个单位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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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县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____________填报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