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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英县安全生产“排险除患” 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0-8-7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6|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应急局

摘要: {"原始ID":"a72b5aa5736f4445bf1580369312d3ae","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7日","发布者":"县应急管理局","文件编号":"大安委办发〔2020〕63号","附件":[]}

7.工业园区等功能区领域。大英经开区、县经科局结合园区内企业类型,针对性开展涉爆粉尘、液氨制冷、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建设施工、受(有)限空间作业、电气火灾等专项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的企业,由属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督促整改。对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无望的或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要进一步加强园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装卸管理,采用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限时限速等措施,严格装卸作业操作流程,加强对专用停车场、专用车道安全管控,确保运输安全。化工园区(含危化企业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大英经开区要严格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对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表》,全面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冶金有色等产业聚集区要紧盯高温熔融金属、冶金煤气和水、油、汽系统配置等风险防控,对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重点部位和冶炼、铸造等重点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工业动火、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的审批、监控制度,有效消除事故隐患;仓储物流园区要深刻汲取近年来仓储物流园区发生的事故教训,建立健全园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责任机制。要突出易燃易爆、仓库消防安全等重点,及时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切实规范园区内仓储物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仓储物流企业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及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  

8.危险废物等安全领域。县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城乡住建局、县应急局等相关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在实施“煤改气”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设计和施工安全管理,明确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消纳场安全隐患整治,督导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有效防范灾害发生。全面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铝镁金属粉尘涉爆企业和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坚决遏制粉尘爆炸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9.工贸行业重点环节领域。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协助大英经开区全面排查治理规上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升规上工贸企业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实现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环节部位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要以冶金有色企业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涉爆粉尘专项整治、涉氨制冷专项整治、防范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整治、工贸企业电气火灾事故专项整治、“坠落坍塌”隐患整治和检修和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为重点,突出企业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要场所、关键工序的安全检查,把风险和隐患辨识管控到位,有力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10.特种设备安全领域。县市场监管局强化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涉氨制冷、硝化、精细化工等重点企业,以盛装极度或高度危害介质、易燃易爆介质的高风险反应釜、空分装置、氢能储运压力容器、X80钢级天然气钢管、油气输送管道、气瓶等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未经使用登记、使用报废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非法充装等突出问题。做好公共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医院、学校、主题公园、景区、宾馆等重点场所和营运车辆,以快开门压力容器、锅炉、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非公路旅游观光车为重点,集中整治超期未检、使用报废特种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安全附件及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实施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聚焦重点工程施工工地、仓储物流、电站等重点场所,以施工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集中治理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以及电站锅炉主蒸气母管定期检验不落实、水位控制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材料单据弄虚作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违规分包等突出问题。强化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聚焦气瓶充装单位和城镇燃气管道安装、使用单位等重点企业,以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公用管道为重点,集中整治非法充装、充装超检验周期及报废气瓶、充装记录不齐全、安全监测及报警装置设施设备缺失、报废气瓶处置不规范以及新建公用管道未履行开工告知并监督检验、在用公用管道未经定期检验等突出问题。  

11.农村安全领域。农业农村局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推动渔业船舶安全、农业机械安全、农村沼气安全、农村建房安全、变型拖拉机安全、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农村运行过程管理,加强农房建设过程管理、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严格沼气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做好禁捕后非法捕捞渔船整治、根据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加大“三夏”“三秋”等重要农事季节以及汛期、冬季等安全事件易发、多发时期,及元旦、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的风险防控、重点监管,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制度。  

12.烟花爆竹领域县应急局、县经信局全面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发展进程,同时,要加强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环节安全监管执法,一要深入整治储存场所消防、防雷、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有效的问题;二要整治超药量、超危险等级储存和超许可范围经营的问题;三要整治采购销售非法、超规格、超药量、未张贴标识码等不符合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的问题;是要整治违规给零售经营点配送产品问题;五要整治违规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问题。  

深入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安全条件不符要求、违反“两关闭”“三严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专项检查,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切实把住零售经营安全准入关,严格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一是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问题;二是整治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问题;三是整治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的问题;四是整治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五是整治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的问题。  

13.人员密集场所领域。县教体局、文广旅局、县民宗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突出学校、医院、大型综合体、车站、旅游景区、寺庙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以下情况:一是经营单位(场所)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及消防验收;二是经营单位(场所)是否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三是经营单位(场所)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四是经营单位(场所)是否按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经营单位(场所)是否根据实际需求,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指定专人管理的。未按规定组织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消防演练的。六是经营单位(场所)是否组织安全检查或者防火巡查,未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或者隐患治理整改不到位的;七是用电安全管理、用火安全管理不到位。场所的电气装置、电器设备、照明电气、配电线路等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取暖设备。焊接、切割作业未在指定区域进行,未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八是场所是否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灭火器材是否被圈占、埋压、挪用和关闭,导致无法正常运行;九是疏散走道内是否存放易燃杂物,堵塞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锁闭,安全通道堵塞,摆放货架、货物是否占用消防通道的。十是经营单位是否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  

其他各行业(领域)具体整治重点由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  

四、工作安排  

2020年7月至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各辖区、县级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职能职责和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各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辨识安全风险、排查隐患,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坚决整改消除隐患。各地各部门要集中力量开展整治,既要对各个领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也要对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  

(二)集中整治、巩固成效阶段(9月1日起至11月30日)  

各辖区、县级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开展了风险辨识、风险辨识是否全面、管控措施是否落实、风险是否可控受控、是否每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是否动态清零。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梳理总结,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固化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三)“回头看”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镇、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对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开展“回头看”,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集中整治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集中整治组织领导。“排险除患”集中整治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开篇工作,是解决和落实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重要手段,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的重要措施。各镇、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严格落实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切实推动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辨识管控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排险除患”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认真分析,精心制定集中整治方案各镇、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按照“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整治的内容、重点、目标和工作步骤,明确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职责,使专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要通过实施半年的“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突出解决一些重大问题,为三年整治行动开好篇,起好步。  

(三)强化措施,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各镇、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集中整治的工作措施。要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建立整治工作台账。要以“严细实”的作风和对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履行职责,敢抓敢管,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严格查处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治理一批安全隐患,确保“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四)强化基础,统筹推进构建长效机制各镇、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要以开展“排险除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建立专项整治的长效机制,实现集中整治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集中整治要与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铸安2020”执法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汛期安全监管、标准化三年行动、宣传教育培训等年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达到标本兼治的工作目标。  

(五)目标导向,强化整治工作考核问效。安办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和安全生产季度动态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评价细则(附件1),坚持考目标、考过程、考结果,评出前三位,列出后三名,评价结果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对“排险除患”集中整治组织不得力、工作推进迟缓、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并严肃批评,对工作开展不力或在专项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地方和部门,将进行严肃问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并实施联合惩戒。  

(六)应用系统,提升风险管控工作实效。省安办将对现有的四川省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更新为四川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增加“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功能模块,完善事故统计模块,各镇、园区、街道办和各部门要加强系统应用,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准确填报并实时监控,用信息化推动“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七)报送信息,准确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各镇、园区、社区、县级有关部门2020年7月30日前将“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报送至安办。8月26日、11月2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工作情况小结,12月23日前报送“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阶段工作情况小结、“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总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建章立制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彭立君,联系电话:7967116,电子邮箱92185706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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