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河流治理与保护等方面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现金(项):指用于退耕还林工程的各项补助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及日常办公费。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业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扶贫产生的办公及印刷费。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用于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
2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不能划分具体的功能科目中的支出。
3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2、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大英县天保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宣传中心及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二)机构职能。1.落实政策。宣传、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
2.促进发展。科学制定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新农村建设水平。
3.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强化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实有人口、特殊人群和“两新组织”的管理服务;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5.强化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引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各类行业协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提供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和政策、科技、市场信息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天保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29.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64万元,占21.8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1万元,占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万元,占2.71%;医疗卫生支出15.89万元,占0.95%;节能环保支出19.76万元,占1.18%;城乡社区支出6.37万元,占0.38%;农林水支出990.34万元,占59.09%;住房保障支出27.24万元,占1.63%;其他支出201.41万元,占12.02%。
四、 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天保镇部分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预算编制完成后,严格按要求执行,支付率达到百分之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良好,完成了项目目标。
(二)专项预算管理。
专项预算根据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制定项目管理方案,严格按程序申报、实施、验收,按时按量完成了绩效目标。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部门组织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以及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严格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打分,并编制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的重要手段,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天保镇人民政府总体收支基本平衡,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财务收支,总体评价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评价专业性不够,需要进一步完善、改进;天保镇项目偏少,脱贫攻坚任务重,造成压力较大。
(三)改进建议。
提高专业业务能力,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同时建议加大对天保镇的项目支持。
附件2
大英县天保镇革命老区、安全饮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大英县天保镇安全饮水项目、大英县天保镇革命老区建设项目
县财政局2018年下达了安全饮水专项资金,补助资金11.48万元用于天保镇安全饮用水项目建设,其中包括安装新打机井41户、着重解决群众安全饮用水困难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天保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安全用水状况。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按照2018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进行自评,成立了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评。同时在项目实施前期是否可行性论证充分,对项目的规划、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制度是否建立完善,资金使用是否规范和项目受益人及影响的认可度等方面进行了自评。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通过对“革命老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符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检验了政策和实际需求的吻合。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得到了充分的考核。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按照预算清单,新建6社小型提灌站75千瓦一座、160PE管道510米、垭口堰整治建设2口、道路建设1.02公里、宽3米、堡坎2处,已完成计划目标,通过验收质量完全合格,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效益方面等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受益对象满意度非常高。
2、项目管理
通过前期天保镇对项目的申报、公示等程序,县财政局及时下达了“革命老区”项目建设资金70万,全部用于狮子寨村新建6社小型提灌站75千瓦一座、160PE管道510米、垭口堰整治建设2口、道路建设1.02公里、宽3米、堡坎2处,资金到位率100%,天保镇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了70万元工程款。
3、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效益情况(经济效益、项目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效益、公平性、资金使用效率、受益群体满意度等)。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推进迟缓,二是项目管理绩效观念缺乏。
四、相关措施建议
通过此次绩效评价,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加强效能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开展文明创建,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促进隆盛镇黎明村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多作贡献。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