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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部门决算

2022-9-4 11:24|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40|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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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

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大英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大英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依法审判由大英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我院全年受理案件5062件,审、执结5039件,结案率99.55%,法官人均结案239.95件(同比增加71.71件),平均审理天数25.08天(同比减少20.09天),审判质效重点指标进入全省前三十位。我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扫黑除恶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记集体三等功。1人获最高人民法院表彰,9人获市级以上荣誉。

1.坚持安全底线,以更大力度持续推进平安大英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12件,结案205件,结案率96.7%。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5件,对被告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强力追赃挽损,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涉及集资669人4293万余元,已退还集资参与人4121万元。依法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审结盗抢案件36件47人,判处罚金40万余元,挽回被害人损失21万余元。坚决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审结涉毒犯罪25件32人,判处8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严厉惩治腐败,审结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并处罚金153万元,追缴赃款377万余元。

强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审结涉黑案件1件,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审结开设赌场犯罪9件29人,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05万元,判处罚金16万元。强力“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依法执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杨树林等人犯罪所得5500万余元现金和约1.28亿元实物资产,全部上缴国库,同时退赔受害人损失1500万余元,实现“黑财”全部清底。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与各镇(园区、街道)的沟通和良性互动,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狠抓调解工作,突出重点、强化联动,特邀调解案件639件,调解成功619件,司法确认28件。注重对群众自治组织和基层干部的法治指导,提升其依法高效解决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导向作用,发布案例47篇,审理的家事案件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夕阳红》等栏目播出。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以宣传民法典为主题的法律“七进”16次,“三养”案件巡回审判3次。

2.坚持法治思维,以更优成效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审结涉企业民商事案件829件,执结1041件,执行到位1.73亿元。加大“清低清闲”力度,审理破产案件3件,齐辉机械成功清算,原厂区入驻2家企业,实现资产利用最大化;中腾能源成功重整,消除环保隐患,重焕勃勃生机。加强司法协作,与重庆市大足区法院签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联合县检察院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站”“旅游法治服务中心”,主动走访企业15家,与园区召开座谈会6次,提供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助力建设高水平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旅游环境。

持续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非诉执行案件14件,诉前化解行政诉讼案件2件。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配合依法治县办出台相应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钱某某、张某某诉县人社局工伤保险待遇认定一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后,经充分沟通释疑,二原告撤回起诉,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诈骗类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骗取社会保险刑事案件5件7人,判处罚金9万元,追赃挽损4万元。常态化开展“失信大曝光”“拒执大打击”等专项活动,引导债权人提起刑事自诉3件3人,司法拘留11人次,罚款13人次,限制出境10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55人,限制高消费2035人,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强化资产处置,为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7000余万元。

3.坚持司法为民,以更实举措回应群众的司法关切

切实保障民生权益。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案件690件。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深入细致疏解当事人心结,避免对抗制诉讼对未成年子女造成二次伤害,调撤440件,调撤率63.77%。依法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审结道交事故、医疗损害等案件94件,公平划分侵权责任,坚决制裁侵权行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类案件31件。依法保护民事主体人格权益,调解民法典实施后我市商誉保护第一案——九歌庭园生态火锅名誉权案,侵权人按照调解约定,2次在抖音中公开致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免、缓诉讼费469件,执行救助8件。

切实强化执行工作。受理执行案件2617件,执结2610件,结案率99.73%。开展执行“三板斧”行动,抓实重要时间节点管控,提升执行效率。深耕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机制,网格员提供执行信息78条。网拍开启“网上看样”模式,网络拍卖255件,成交107件8696万余元,溢价率19.91%。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对一处5层楼的商业地产依法分宗处置,吸引更多人员参与竞拍,总体成交价格大幅提升,实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赢。

切实优化法庭功能。人民法庭受理案件1017件,占民商事案件40.18%。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紧盯“三个服务”,在未设法庭的镇和乡村振兴的联系村设立法官工作站和巡回审判点,开展“一庭一特色”人民法庭建设,全力打造隆盛法庭服务农业园区特色法庭。创新法庭便民措施,推行全域诉讼服务,当事人可在就近的法庭或院机关递交诉讼材料,办理立案、签收法律文书等事务。

4.坚持改革创新,以更严要求规范司法权的运行

全面规范审判管理工作。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实质化监管涉众涉稳、疑难复杂案件153件,通过定期通报、审管警示、院长督办等方式跟踪问效,做到“放权不放任”。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积极参与县委政法委牵头的“万案大评查”,对评定为瑕疵、不合格案件依规问责。强化判后答疑,院庭长带头参与判后答疑347件,提高裁判认同度,服判息诉率97.04%。强化阳光司法,邀请5家省级媒体全方位见证案件执行过程,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99.55%,裁判文书上网4397件,庭审直播795件,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规范。

全面完善诉讼服务体系。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流程,发放“只跑一次”诉前告知书、诉讼费退费确认告知书等材料;完善窗口服务,配置5台自助式电子智能终端设备,提供打印起诉状、自助缴费、自助查询等便民服务。大力推进诉前保全、小额诉讼、支付令适用,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最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保障律师正常执业,为律师查阅、复制案卷材料等提供最大便利。

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科学规划“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新审判大楼主体封顶后,及时科学编制信息化建设方案。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常态化运用“智慧法院”成果,推行“非接触式”诉讼服务,利用四川微法院等程序,网上立案1658件、跨域立案38件、在线调解619件、网上送达4000余次,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对标成都、绵阳等先进法院,再造审判流程,剥离审判辅助事务,启动无纸化办案,为公正和效率赋能。

二、构设置

大英县人民法院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大英县人民法院收入决算总计为5400.6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6.89万元,2020年结转3603.71万元,收入决算总计较2020年减少1353.71万元,下降20.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80.73万元,下降45.1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审判大楼修建财政拨款结转较多,2021年未编制新审判大楼预算;二是2021年在编干警相比2020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2021年法院支出决算总计为5400.60万元,支出决算总计较2020年增加3338.99万元,增加161.96%,主要原因是新审判大楼修建按进度拨付支出较大,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08.96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400.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6.89万元,占33.27%,2020年结转3603.71万元,占收入总额的66.73%。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540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24万元,占30.65%;项目支出3745.36万元,占69.3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96.8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共减少1480.73万元,降低45.1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新审判大楼修建财政拨款结转较多,2021年未编制新审判大楼预算;二是2021年在编干警相比2020年减少3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400.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较2020年增加3338.99万元,增加161.96%,主要原因是新审判大楼修建按进度拨付支出较大,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08.96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38.99万元,增长161.96%。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审判大楼修建按进度拨付支出较大,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308.96万元。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0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061.95万元,占9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2万元,占1.70%;卫生健康支出40.27万元,占0.75%;农林水支出0.80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69.03万元,占1.28%;其他支出136.43万元,占2.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00.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48.4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支出决算为234.35万元,完成预算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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