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全面强化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定完善《大英县县级部门及中省市在大英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各级各部门和大英经开区、现代农业园区、中国死海旅游度假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新行业、新领域、新业态的安全监管职责。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并落实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发挥考核、巡查“指挥棒”作用,精心组织开展好“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巡查,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全县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分领域编制免责事项清单,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失职照单问责、尽职照单免责”。〔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风险主动报告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开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制度,持续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创建内生动力。督促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开展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权益。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推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探索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积分制管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到企业最小工作单元。组织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探索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强化对县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年度考评,推动国资企业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双落实。强化企业与属地政府及其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文件、信息传输渠道,打通政策传递“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经科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应急局、县国资局、县总工会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压实县安委会办公室责任。县安办要落实专人负责,发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考核职能作用,落实约谈、提醒、警示、通报等措施,指导镇(街道)、园区、县级部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推动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健全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的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并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定期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会12个专业委员会要牵头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定期组织分析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办以及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评制度。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季度考评和年度考评,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目标绩效考评制度,推动考评结果更加充分反映全县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具体成效。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切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奖励机制。〔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委绩效办、县财政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
三、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十一)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持续开展2个专题和道路交通、城市建设、危险化学品等11个专项以及城镇燃气、水电站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专项整治中发现且未完成整改的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强化专班专人专责工作制度,定期调度通报,加强专项整治推动。认真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制度要求,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着力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统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方案,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等重点方面,围绕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水电站、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商场、影院、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和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严防工作浮在表面。对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县安委会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停产停工、行政处罚、追究刑责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特大事故。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各辖区难以解决的重要问题,要报告县安委会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协调解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三)突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暗访督查。针对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和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编制重点行业领域督导检查指导手册,推动督导检查规范化、专业化。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访,实施专家指导服务,强化主流媒体曝光,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认真汲取事故教训,针对省内外较大事故和典型事故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和短板弱项,切实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及时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做到用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提高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质量。〔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认真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范
(十四)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大英县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餐饮场所、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等隐患,着力解决城镇燃气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石油液化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石油液化气充装站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推进燃气管道更新改造,严格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和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燃气具及燃气领域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燃气具、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产品质量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常态化开展燃气安全督导检查,对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巡查及考核。〔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根据《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协同发力、标本兼治,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及以上事故。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使用、运输、废弃物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理。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常态化开展重大危险源集中检查督查,要按照“一园一策”对化工园区进行整治提升。加强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开展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和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有效管控化工产业转移和老旧装置安全风险。推动实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深化专家指导服务,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风险管控效能。〔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公安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