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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英县交通建设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等23个扶贫专项2017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11-29 00:00|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352|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摘要: {"原始ID":"c34047f24590464796de58e0d5547a57","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9日","发布者":"大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附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通过“六个强化”精准健康扶贫措施,着力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效提升贫困人口健康保障水平,确保2017年拟退出的14个贫困村都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每个贫困村都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我省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达标建设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373号)要求,通过升级改造一批村卫生室,确保2017年拟退出的14个贫困村都有一所标准化卫生室。同时在区域集中、常住人口较多的村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联村卫生室”。〔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二)强化医疗保障水平建设

2.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政府财政补助缴费制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部门按第一档参保缴费,所需经费由财政纳入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参保率达到100%。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政策,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县域内政策范围住院费用全报销、民政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的顺序予以保障,统筹使用医药爱心基金救助、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扶贫基金救助,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和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3.完善“十免二补助”政策。在实行对贫困人口就诊免收一般诊疗费、免收院内会诊费、免费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项目、免费艾滋病抗病毒药物和抗结核一线药物治疗、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免费提供巡回医疗服务、免费实施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对0-6岁贫困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补助(标准分别是:康复训练每人不超过2万元、手术治疗每人不超过3万元、适配辅助器具每人不超过0.5万元)等“八免一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免费提供基本医保个人缴费、免费为贫困下肢肢体残疾人进行假肢安装,对贫困孤独症儿童按1.2万元/人给予康复补助。〔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残联、各镇乡人民政府〕

4.发挥专项救助的补充作用。多渠道、多方式筹集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设立300万元左右的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启动贫困人口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建立工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捐赠。根据《四川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方案》(川卫发〔2017〕40号)精神,到2018年底,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降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三)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5.建立贫困人口住院明白卡。在医院病房、大厅等醒目位置张贴贫困人口住院明白卡,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高知晓率,方便贫困人口就医和费用报销。〔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6.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进一步全面落实医疗费用控制定期通报、约谈制度和医疗机构处方、医嘱、检查单点评制度,杜绝大处方、滥检查、压床治疗等过度医疗行为;加大药品器械规范化管理力度,禁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对贫困患者使用自费和“贵重”药品、耗材。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力度,严禁医疗机构产生不合规医疗费用,实现控制医疗费用覆盖率100%。〔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卫生计生局,县食药监管局〕

7.开展“中医药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大英县中医药振兴计划》,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大力推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逐步形成以县中医医院为龙头和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使贫困人口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8.开展“分类分批救治”工程。对患病贫困人口,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等“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实行分类分批救治。〔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四)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建设

9.常住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率达到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按照100元标准,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对不同个体、家庭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提供个性化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进一步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10.常住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到100%。通过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按照“无病防病、有病管理”的原则,为贫困人口提供综合、连续、便捷、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增强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信任感,引导居民形成以家庭医生首诊为基础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11.常住贫困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率达到100%。为贫困人口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加强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健康管理,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结核病患者的健康随访次数每年在原有基础上增加4次。〔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五)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12.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通过“乡招村用”、注册考试等形式,确保2017年拟退出的14个贫困村都有一名合格的乡村医生,努力实现“小病治疗在当地”。〔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13.开展“医疗专家支医”工程。组织和选派技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两高人才”(高职称:副主任、副教授以上职称,高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组建医疗专家团队,采取到贫困村卫生室坐诊、到贫困家庭上门义诊、送医送药、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普及健康知识等多种形式进行健康帮扶,使贫困人口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大专家的医疗服务。〔牵头单位:县卫生计生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镇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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