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立简易注销容错机制,对其他部门或社会公众提出的异议,经核实,异议情形不存在或错误的,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
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 |
在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经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的”“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情形的,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允许企业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因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允许企业在补正后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 |
诚信股 |
||
60.建立过量计费投诉受理机制,确保供电公司与客户矛盾及时有效处置;优化电力供应企业服务热线,督促其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实现用户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营业网点等进行用电咨询及投诉;常态化开展优化电力营商环境宣传,督促供电公司开展第三方用电满意度测评,确保用户涉电服务满意度、新装业务办理满意度达99%以上。 |
县经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热线办、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 |
负责建立完善过量计费投诉受理机制。 |
消费价监股 产权标计股 |
||
(十八)电力价格 |
61.及时公开电费电价调整信息,实现电价调整文件出台后,用户可及时查询到电费电价调整信息;规范电力收费和转供电行为,逐年规范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 |
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科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 |
负责清理规范电力行业收费和转供电违规加价行为。 |
消费价监股 |
|
|
64.依托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加强行政审批部门与供电企业的信息共享,实现用户营业执照、房屋(土地)权属证明、项目立项审批(备案)等数据共享共用,实现低压居民用户凭身份信息、企业用户凭营业执照“一证办电”。 |
县行政审批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科局、国网大英县供电公司 |
依托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平台,配合牵头部门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供电企业的信息共享,实现用户营业执照数据共享共用。 |
诚信股 政务办公室 |
|
五、登记财产 |
(三十二)登记财产便利度
|
116.制定商品房预售和抵押涉及的不动产预告登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抵押登记办事指南和要件规则;深化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实现不动产登记、交易、缴税信息互通共享。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国资局、县卫生健康局 |
负责共享市场监管信息的汇集、更新或与上级数据管理部门协调沟通落实信息使用的工作,推动不动产登记全流程信息共享集成及应用。 |
交易股 政务办公室 |
127.简化企业开办涉税资料,共享并认可“一窗通”平台实名认证、营业执照、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照片等信息,确保新办企业通过“一窗通”平台申请领用发票的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小时。 |
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进一步提高“一窗通”平台企业开办基本信息的录入准确度,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影响后续管理。如生产经营地址不详细,手机号码数据项录入座机号或不准确号码等。 |
诚信股 |
||
137.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持续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应用,积极鼓励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实现新办纳税人电子发票推行比例达60%以上。 |
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
实行市场主体登记数据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共享,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身份认证系统,实现与税务部门信息互信互认,及时将新办企业信息传递至税务部门。 |
政务办公室 诚信股 |
||
151.深化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将破产案件涉及的市场主体退出、失信人员惩戒、公司注销情况、公司吊销未注销、不予清算等信息通过破产平台予以公示。 |
县法院,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 |
做好失信企业、人员的纳入和屏蔽;将破产案件涉及的市场主体退出、失信人员惩戒、公司注销情况、公司吊销未注销、不予清算等信息通过破产平台予以公示。 |
诚信股 |
||
153.落实上级法院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执行上级税务局破产财产处置中的交易税费减免政策,减轻破产企业重整经济负担;统一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规则,通过府院联席会议方式,提高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效率。 |
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 |
统一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规则,通过建立工作例会、文件会签等方式,提高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效率。 |
诚信股 |
||
八、办理破产 |
(四十一)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 |
154.落实社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政策,完善户籍人口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财产调查协助配合机制、涉金融机构协助机制、税务简易核销机制等。 |
县法院,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金融工作局、县经科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国资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
建立促进企业信用修复机制;有序开展涉及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在最短公示期期满后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
诚信股 |
166.加大逾期欠款清理力度,建立防范和治理拖欠民营企业款项长效机制,畅通“拒绝或者延迟支付民营企业款项”投诉渠道,对政府支付民营企业款项实施审计监督,确保逾期欠款金额同比下降。 |
县经科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审计局、县国资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督促大企业年报披露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 |
第三工作组 诚信股 执法中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