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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8-20 15:06| 发布者: 大英县人民政府| 查看: 113| 评论: 0|来自: 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 {"原始ID":"88e8e72ff6644a59aad7f22d9e66cf69","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9日","发布者":"大英县政府门户网","文件编号":"大市监函〔2021〕99号","附件":[]}

十五、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七十)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283.全面清理“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对通过数据共享、网络核验能够解决的,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证明;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须广泛征求部门、企业、群众、社会各界意见,并公布大英县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公开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和办事指南等。

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税务局、县人防办、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邮政分公司

按要求汇总并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公开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和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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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清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和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对上一个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请材料,在后续环节办事过程中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县行政审批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档案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大英管理部、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人防办

配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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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七十)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285.制定涉审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制度,明确动态调整原则、范围、适用情形、调整程序以及职责分工;搭建中介服务网上超市,按照“零门槛、零限制”原则,将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纳入平台规范运行并动态调整。

县发展改革局,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档案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大英管理部、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人防办

配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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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开展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行动,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切断审批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关联;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无法定依据的事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服务事项明确设定依据、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实施机构;健全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和考评机制,对中介机构的“守信”行为予以联合激励、“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

县发展改革局,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档案局、县金融工作局、县经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人防办

出台《大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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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七十)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287.依托集政策发布、涉企服务、涉企诉求、行业资讯等功能于一体的遂宁市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统筹发布各级各部门产业发展、企业扶持等政策措施;梳理涉企惠企政策清单,建立涉企政策市场主体和群众意见征求机制,制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金融工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经科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大英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经合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热线办、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大英管理部、县医保局、县气象局、县残联县人防办

梳理我局企业扶持与涉企惠企政策相关政策措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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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好差评”数据生成、归集、传输、分析、反馈机制,连通线上线下各类评价渠道,实现“好差评”内容同标准提供、评价结果同源发布、差评整改在线反馈、评价数据自动生成;公开“好差评”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采取短信、现场提醒、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提高企业、群众的参与度,实现一体化平台中受理办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主动评价,确保有效评价率不低于90%,好评率达99%以上,差评回访率、整改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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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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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政务服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七十一)政务服务满意度

 

291.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国家标准,推行“一事一评”“一次一评”;优化“好差评”评价体系,健全“好差评”奖惩机制,将“好差评”评价范围覆盖到政务服务网、业务系统、移动APP、小程序、自助服务端、实体大厅评价等政务服务平台,确保所有的政务服务平台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好差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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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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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完善政务服务效能监督,建立政务服务网络舆情数据监管和处理机制,实现舆情监测可视化;全面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件过程监管,确保按时办结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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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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