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农领〔2021〕11号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各镇党委,各园区、盐井街道党工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大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健全我县“三农”工作领导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领导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挥农村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等作用,定期分析农村经济社会形势,研究协调“三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农村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全县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三条 领导小组是县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县委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县委负责,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
第四条 领导小组设组长2人,常务副组长1人,副组长、成员若干人。
第五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业科技创新和补齐三大先导性支撑产业短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7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及时按程序调整增减。
第三章 主要职责
第七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二)研究制定全县“三农”工作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改革、重要举措和年度目标任务,审议重要文件。
(三)督促指导全县“三农”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全县“三农”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组织开展全县“三农”问题调查研究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四)指导各镇党委、盐井街道党工委和县直部门(单位)开展农村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八条 领导小组按照科学民主集中决策的原则,对全县“三农”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实行会议集体讨论制度。
第九条 领导小组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全体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有关部门提出建议,报组长审定;专题会议议题由有关成员单位提出建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报常务副组长审定。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会前须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协商一致,做好充分准备。
第十条 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3次。若有重大事项需领导小组审议则临时召开。